这是我在肿瘤病房看到的真实一幕:老太太是家庭妇女,患了胃癌,因没有医保,开刀用去的费用让老太太心痛不已,所以做化疗时换了一家医院并冒用了老伴的医保卡(老伴退休前是公务员),但不幸的是刚住了一天的院就被发现了。当护士长“严肃”地指出冒用医保卡的后果时,老两口却十分平静。事后他们说:其实,早知道冒用医保卡是不对的,查出来后果也是严重的,但高额的医药费实在吃不消。一辈子遵纪守法,“晚节不保”是迫不得已。一席话,让不少听到的人无不唏嘘。
中国社会等级观念深,不想生病了还是难逃“级别”。眼下国人的基本医疗保险有公务员医保、事业单位医保、企业单位医保、农村合作医保……医保不同待遇悬殊。“高级别”的医保个人医疗卡里每年都会自动注入几千元的资金并逐年累积,本人用不完家属用,家属用不完买补品吃,前几年甚至有医保定点药店用医保卡卖生活用品保健品……如此要是还用不完,离世后就成了子孙可以继承的遗产,如果住院了,需自费付费的比例也很少。而“级别低”的医保,个人医疗卡上没有现金,住院了要先付几千元才能享受医保,之后的自费部分所占的比例也高得惊人……
病房里这样的情形屡见不鲜:得的是同一种病,住的是同一所医院,由同一个医生主治,用的是同一种药,却因为医保“级别”的不同,一个不用拿出一分钱,另一个却只能报销一半,还有一个要全额付款!不但当事病人和家属想不通,所有目睹的旁观者也都想不通:同一片蓝天下,就因为“编制”不一样,不但收入、福利待遇、所处工作环境差别大,生病了所付的医药费也是大相径庭。更让人郁闷的是:享受“高级别医保”的人,他的收入、福利待遇往往也越高,反之则越低。如果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都没有的人,生了病于是只能拖,往往小病拖成了大病,大病拖成了不治之症……
现在,全国上下一片“创建和谐社会”之声,我以为“和谐社会”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至少不应该以“法”的形式把生病了的人还分成“等级”,而是应该设立一个全国统一的“中国公民基本医疗保险”,让每一个生病的公民都能得到平等的治疗,享受到二十多年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实惠,体会到生长在“国富民强”时代的荣幸。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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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应该分等级,但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啊!!
2008-04-23 22:26:59
嗯,说得很对,是不应该分等级。
2008-04-23 15:44:43
在文明的国家,人人平等,真正的布衣傲王侯;
而我们所在的社会,等级无所不在。位高一级,就作威作福。
2008-04-23 08:27:26
是的如此,难得你的善心,爱心,好姑娘!
2008-04-22 21: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