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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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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8年6月17日 注册时间: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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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 “南航认沽权证” 不吐不快
2008-06-14 23:50:44 本文已公布到博客频道文化·原创分类

最近财经报纸都在谈论“南航认沽权证”的事,本来我完全没有炒作任何权证,权证的是非本来与我无关,但作为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之一,我内心里闷的慌,在这里不能不一吐为快。

 

国家乃至证监会当时批准发行“认购和认沽权证”,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错误。定位就非常不明确。本来权证就是一个投机性非常强的品种,想当年“深宝安权证”也是被爆炒的品种,最高时也去到30-40元(具体已经记不清的),但最后也是一文不值,当时也导致很多人倾家荡产,所以后来就停止了10余年。

 

如果国家乃至证监会想活跃市场,允许权证再次存在于市场,就应该早就意识到爆炒这一点,想国人的这种赌博心态,理性化是很难的。如果个个都象证监会想象的那样理性,“南航认沽权证”上市时是价值就是零,还用交易吗?都不用交易了,因为没有内在价值,那发行这种权证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明眼人都知道其内在价值是零,为什么还要发行?!还要交易?

 

而国家在允许“南航认沽权证”存在的同时,又借降低风险的理由,让大量的券商创设权证,我觉得荒唐之极。明明知道废纸一张,现在只要创设就能买1~2元一股,傻瓜都能明白的事理,谁不创设?券商因创设而赚取广大散户150亿元,简直比抢劫还来的快!

 

既然为活跃市场而存在的权证,就应允许投机的存在,但到“南航认沽权证”的最后阶段,竟然不允许散户正常交易,真正“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证监会这样一来做,是错上加错,荒唐上加荒唐。

 

国家这样做,是非常失败的。应该追究当初允许权证在证券市场上存在者的责任。以后再也不要搞权证这种不三不四的东西了!

最近更新时间:2008-06-18 14:13:07 浏览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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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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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你的大作给我的好友们看了,我们一致认为写的非常好!所以,你要加油更新哦!我们都在等着你的新作啊!

2008-06-18 14:13:07

有道理!

2008-06-17 15:17:10

踩一脚,楼主加油!也请踩我一下吧,需要你的支持!
http://i.cn.yahoo.com/voting/voting.html

2008-06-16 13: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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