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涛事件拷问中国转会制 70天对抗遗憾屈从金德
“如果金德俱乐部不让我转会,那么我就选择暂时退役,无论如何我是不能在金德队呆下去了。”——陈涛态度坚决地说。
2月19日,拿着国家队为其提供的机票,陈涛返回了久违的长沙,而他上一次与俱乐部联系,还要追溯到61天前。
2月22日,中国足协公布了新一届的国奥队集训名单,没有陈涛。
2月28日,是中国足协定下的本年度中超球员注册的截止日期。
陈涛事件爆发的根子,或许就是那一次登陆亚平宁的留洋失败。07年夏天,陈涛接到了意甲热那亚的邀请,而有传言说,金德漫天要价,也有一种说法是金德没有同意热那亚分期付款的提议。
金德俱乐部高层金焱表示:“我当时是参照着李金羽、邵佳一等人登陆欧洲的价格。”而98年的李金羽登陆法甲南锡队,租借费一年50万美元;02年的邵佳一加盟1860是租借费三年105万欧元,06加盟科特布斯是三年80万欧元。那陈涛的转会费用是多少?
当事人发飙的那篇访谈中,曾经说到了转会的价格:“当时金德俱乐部开出的转会费是120万欧元,热那亚方面也接受了这个条件,但热那亚俱乐部表示,需要分两年支付120万欧元的转会费,可金德俱乐部偏偏坚持一次性付清,最终我没能走成。”
先是被剥夺10号球衣,后又被“三停”,陈涛干脆发出了“退役”的强硬声明,明眼人看的出来,他这是被逼急了。陈涛用退役挑战中国足坛现有的转会制度,可是无奈,这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场实力悬殊的对抗。
在世界足坛,球员与所在俱乐部的合同到期后,完全可以自由转会。可在中国足坛,俱乐部不同意就不能挂牌,这一有着强烈中国特色的规定击碎了无数球员的转会梦想。要么转会,要么退役,其背后是对中国足协不合理转会制度的深深无奈。
目前,中国足坛转会与欧洲实行博斯曼法案之前的情况非常相似。当时欧洲足坛也是规定球员合同到期之后转会也要收取转会费,这样的规定与当时欧盟的用工法律相违背。球员博斯曼通过7年的官司最终改变了欧洲足坛不合理的转会制度,得来的是“博斯曼法案”,保障了欧洲足坛球员的利益,但他付出的代价却是自己的足球生涯。
依照目前中国足协的转会条例,陈涛无法获得自由身,如果他以退役(或者是暂时退役)来挑战中国足球的转会法规,他能等来什么?这已经不是陈涛对抗金德这个俱乐部,而是陈涛对抗着中国足球的转会挂牌制度。
70天的较量,陈涛在金德、足协、杜伊的三方围剿下,最终低头。陈涛道歉,口中道歉,是否心中也道歉呢?金德轻而易举争得的胜利,是否是中国足坛的一个失败?
最近更新时间:2008-02-29 21:38:54 浏览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