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交产品字[2007]207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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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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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证监期货字[2007]377号文)已批准同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黄
金期货合约。为确保黄金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后的平稳运行,现将黄金期货合约上市交易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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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盘上市时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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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期货合约自2008年1月9日起开始交易。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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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盘合约月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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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盘合约月份为2008年6月份至2008年12月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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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挂盘基准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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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在合约挂盘上市前一工作日公布。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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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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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最低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9%,挂盘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
正常涨跌停板的二倍(即不超过挂盘基准价的±10%)。如有成交,于下一交易日恢复
到正常涨跌停板水平(即不超过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如当日无成交,下一交易
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如三个交易日无成交,交易所可对挂盘基准价作
适当调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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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仓公布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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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某一黄金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2万手时,交易所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及交割月份合
约前20名会员的成交量及买卖持仓量排名。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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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费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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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手续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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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市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黄金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暂定为30元/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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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对交易中同一客户当天开平仓的,免收平仓手续费;对交易六个月后的合约
,交易手续费按执行标准减半收取。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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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割手续费:0.06元/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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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协商确定,储运环节相关收费如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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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费:2元/千克,出库费:2元/千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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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费:1.8元/千克?天;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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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调运费:0.04元/克,出库调运费:0.07元/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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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u111.com/ReadNews.asp?NewsID=63789
最近更新时间:2008-01-03 09:48:24 浏览数(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