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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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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血型:AB型 身高:166-170 CM
  • 婚姻状况:未婚

贤首不在你的朋友圈

更新时间:2008年5月26日 注册时间:200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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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2008年已经即将走完3个月,我在和讯一切安好,祝大家天天开心。http://hexun.com/ejin18/default.html 回复查看更多

纵横江湖(26)
2007-10-03 19:51:00 本文已公布到博客频道文化·原创分类

26 方星

三年闭关,我练成了神功。

可是,也失去了体贴的妻子。

冰凌和陆病鸟的事,从下人那里传到了我的耳中,那一刻,我暴跳如雷,提了剑便要去杀了那一对奸夫淫妇。

但是,我没有。

出关了差不多半个月,我已经发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我竟然看见分离三年的娇妻,没有半点反应。我努力尝试多次,但是失败了。我的脾气更加爆燥,我甚至第一次打了她。

那天晚上,我一脚将她从床铺踹下了地。

她一声惨叫,疼得晕了过去。我立刻吓傻了眼,扑过去,抱起她,着急地呼唤着她的名字。

然后我发现,她的双腿之间,有一股殷红的血,流了出来。

方老爷,尊夫人流产了。

青花瓶杯在我的手中捏了个粉碎,我亲手杀了大夫,杀了这个见证我的耻辱的人。

我提着剑,冲到她的床前,剑尖指着她。

她没有哭,竟然一滴眼泪也没有。她的眼中仿佛看不见我,也看不见我的剑,她已经决定受死。

那一刻,我知道,她的心已经不在我这里。

我没有杀她,只是将她送到了距离纵横镇百里以外的凌霜阁,我用五十亩的范围,做她此生的牢笼。

我也没有杀陆病鸟。

陆病鸟本来是我最信任的人,却背叛了我。

 

十年前,陆病鸟12岁,在城郊内子院学做屠子匠。

内子院是培养和选送太监的地方,屠子匠则是替那些少年净身的地差事。

若不是因为穷得没办法过下去,没有哪一家愿意送孩子去做屠子匠,因为那个行业处于社会的最底层。

那时候,陆病鸟已经见惯了生离死别,已经不再是普通的少年。

那时候,我被仇家暗算,身上剧毒,躲进了内子院,被陆病鸟所救。

从此以后,我将陆病鸟带回了群英楼,传授他武功,使他成为群英楼,甚至纵横镇,叫得出名号的人。

或许是因为当过屠子匠,杀起人来,陆病鸟从不手软,而且习惯专攻人下盘。

 

那天晚上,我将陆病鸟叫到了练习场。

自从那件事之后,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他知道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从不请求原谅,只是随时都有赴死的打算。

我望着他,冷冷地说道,冰凌曾经为你怀了一个孩子。

他没有出声,但是,牙齿紧咬嘴唇,血顺着嘴角流了下来。

七年来,我第一次在他的面前提起冰凌,他从来没有问过半个字,或许他知道,但是我确信他没有去见过她。当他背叛我的时候,他的内心非常矛盾,我都知道。

关于冰凌流产的那个孩子,除了我和冰凌以外,再也没有第三个人知道。我相信,冰凌并不希望他会知道,但是我已经不愿意再隐瞒下去了。

或许有那么一刻,他是想扑上来。

曾经,他救我,然后我栽培他,我们的那一份债,已经还清了。

如今,他背叛我,然后我杀了他,我们的这一份债,这一刻也要还清了。

于是,他倒下了,因为我根本就不准备留他到第二天晚上。

我不仅杀了他,还将他的尸体开膛破肚,将他扔在群英楼的门口。我知道这个消息,很快就会传到冰凌的耳中。

果然,她在冰霜阁设宴,约我相见。

 

你为何不杀了我?

几杯酒下肚,她的脸色艳若桃李,扑入我的怀中,拼命地用拳头锤打着我的胸前。

不杀,是因为我真心爱过你。

爱过我?呵呵……爱过我……她的气息开始微弱,额头抵上我的胸前,双手无力地垂了下来。

冰凌,方群并非不爱你,只是更爱自己。方群这一生,除了你,再也没有正眼看过别的女人,你自始自终都是我的妻子。

话语间,我的眼泪滴落下来,掉在冰凌的银白的发丝间。

可是,冰凌已经永远听不到了。

 

 

to be continue

最近更新时间:2007-11-21 16:52:05 浏览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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