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之家 │有问必答│     我要上雅虎首页    我也使用这个模板 http://i.cn.yahoo.com/denghong666 复制 收藏

denghong
  • 当前所在地:中国 江西 南昌市
  • 出生地:中国 江西 南昌市
  • 最高学历:本科
  • 血型:O型 身高:166-170 CM
  • 婚姻状况:已婚

denghong不在你的朋友圈

更新时间:2008年9月06日 注册时间:2007年5月

访问量

222,283

博客文章分类

51金21银28铜,512128正好是缺4,说明是确实(缺4)而发(28),哪里还会完全吻合。只是说明奥运会上中国要发-----金牌第一呀。我们要为中国骄傲!!! 查看更多

新个税法实施条例公布 股票转让暂不征税不变
2008-02-26 01:10:59

   2008-02-25 07:30  第一财经日报

3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将伴随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被调整至2000元。

近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下称《条例》),并决定《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同步施行。

国务院法制办、税务总局和财政部相关官员表示,作为《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行政法规,《条例》随着前者的修订也应作出相应修改。

由此,《条例》主要从几个方面作出了修改。首先,将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其次,调整了涉外人员(即《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

“考虑到现行涉外人员工资、薪金所得总的减除费用标准高于境内中国公民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税收公平的原则出发,应逐步缩小差距,直至统一”。上述官员说,在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的同时,将其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3200元/月调整为2800元/月。

上述官员认为,这种修订将涉外人员总的减除费用标准保持现行4800元/月不变,既缩小了差距,也保持了税收政策的连续性。

此外,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个人所得的形式除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外,还有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规定对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目前,我国对证券收入所得以及实物所得不征收个税。《条例》第九条规定:“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国税总局官员在就《条例》答记者问时表示,股票转让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目前还不会有任何变化。(赵杰)

最近更新时间:2008-02-26 01:42:29 浏览数(4)

发表评价

(0)(0)

登录雅虎空间,给你喜欢的博客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