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一点说明吧,这是比赛时我作为正方主辩准备的发言稿.因为节目播出时有所剪辑,所以放在这里和大家分享,呵呵。)
什么是兼职创业:在已有一份工作的同时,从事其它的为自己创造经济收入的活动的行为。
对方可能认为员工从事兼职创业一定会影响其本职工作效率,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甚至会动用企业的资源。但今天我们讨论的案例的前提是:“完成本职工作后,员工是否可以兼职创业?”所以说,我们讨论的是在没有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还是不可以兼职创业,而不是提倡还是反对兼职创业。
我们的观点是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员工可以兼职创业,理由有以下几点:
一、国家和地方法规条例已经将兼职创业行为合理化和合法化。北京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2001年)第十五条明确指出:高等学院、科研机构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可以离岗或者兼职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创新、创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也对城市低收入人员从事兼职创业活动从法律上给予保护。
二、兼职创业行为出现的原因在于企业。员工选择创业有两种可能,一是现在的企业没有给他提供足以维持他生活所需的收入,所以他不得以上路,为自尊的生存。二是现有企业的工作任务不足以让他发挥全部的才能和精力,他需要从事其它的工作来满足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也就是为自我的证明。所以发现您的员工有兼职创业的行为就开除他,是拿自己的错误惩罚员工,聪明的企业家应该首先反思自己对员工做错了什么。
三、在员工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因为其在业余时间开展的活动而开除他,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因此也是无效的。
四、兼职创业的结果有两种:成功或者失败。创业失败可以让一个人明白经营一个企业的不容易,从而让他更深刻理解和配合现有企业的管理;创业成功则可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并且因为从事与现有企业相关而不冲突的业务成为现有企业的合作伙伴,试想在您的企业里能够涌现出几个成功的企业家,您是否也是功德无量呢?所以,无论成功还是失败,兼职创业对于企业没有坏处。
五、如果您作为一个企业家,能够有宽广的胸怀允许员工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的兼职创业行为,您必然会对希望进入您公司工作的更多人才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今天也许一个员工因为创业成功离开您的企业,明天会有更多的人才因为您的开明而投奔您。
最近更新时间:2008-12-23 12:17:05 浏览数(11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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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棒!!!
2008-12-23 12:17:05
支持,非常支持!
2007-08-22 14:06:41
你好!我觉得你还是在为自己辩护!说实话,我根本就没有把你的这篇文章看完,因为看了文章的题目,我就知道自己想说什么了!我想张华说过的一句话,可以引发我们的思考-------“11年做一件事”!
2007-08-18 14:45:10
支持
2007-08-15 15:19:12
支持
2007-08-14 16:14:29
2007年8月08日
2007-08-08 23:30:28
谈一谈我的愚见 VS 阿里巴巴
老板对员工在合同期内我认为是时间上工作任务上,起码考核的标准是这样。
那么员工在工作之外创业有何不可以,起码法理上,公司管理上是不能够干涉的
我想这就是阿里巴巴存在的原因,许多人都了解阿里巴巴的注册商户有很大一部分是上班一族。
我是支持员工创业的,应为创业以为着尝新创新和斗志,你去一刀段不允许员工私下创业是不对的,显然还有其他问题。你没有很好的尊重你的这位下属。还有你的人力资源部门有些问题。
这个问题我的想发是涉及能力剩余以及精力剩余两个部分,其中能力剩余可以分能力剩余可合作部分以及能力剩余不可以合作部分。
首先老板要是理智的,起码大气一点来看下面的问题
如果这位员工的本职工作做好了,我想也应该是做好的,一时间上受到公司的管理,第二工作上我倒不认为创业影响了自己的工作,虽然创业需要许多精力,不一定防碍了工作,你想想工作的思维,不因为这边用了,那边就没有了,相反能在工作上带来新的思路。
我想这也是社会企业不断进步,多样化的原因。
所有人 现在成功的人士不是刚开始就创业的吧,也在为老上家服务的时候有了自己的主见。因为老上家没有重视人才所以出来创业的人没有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这部分人在工作的时候显然是能力剩余,如果出来后做的企业和原来的老上家可以融合以来,那么老上家的不许员工创业这个武断的做法显然不够高明----- 老属下能力剩余可合作部分没有利用起来。如果利用起来其会带给企业很大的影响,即使是能力剩余不可合作部分,老上家我想通过朋友式的帮助其创业,也是一种可敬的人格魅力,起码在商场上多一个朋友。我想这个应该叫尊重创业的人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对于这样能力剩余的人,其有自己的主见,在许多公司都存在着,这样的人才的发掘是公司发展的带头主要力量。工作对于他们来说承载着创业的梦想。
对于精力剩余的人,我想是补贴家用式的,其没有创业者那种勇劲,但就是利用额外时间为自己的生活增加收入,这样公司更管不着。
公司不必要明显的支持创业,人力资源部有些必要做好沟通工作。
写到这里我想起李嘉诚先生说的,你如果想让你的员工为你工作,你先要考虑他的生活,他来工作是想生活更好一点,还是该满足其其他需要“,公司和员工是双向选择的一纸合同不是买卖,最多是工作时间,工作乐趣你得分析你的员工为了什么而来。如果能力剩余的变成合作者比你去找其他贸易伙伴要好得多!
2007-08-12 17:47:02
在大海哥这里突然发现了 李金羽的博客 大海哥也喜欢足球啊 呵呵?
2007-08-11 23:45:26
同意大海哥的观点,但我假如作为一个职员的话肯定不会那么做的,这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问题。但是假如我是企业的老板,我会深层次的考虑,为什么我的员工会选择兼职创业,假如是想成就他的理想,我会选择支持,但前提是不要影响现在的工作,否则,免谈。假如是个人要求方面不能满足他,我会考虑是否要满足他的某些要求,例如薪水方面的。
其实辩论没有输家,赢家。辩题,都是矛盾的,就看你是从哪个角度去考虑罢了,只不过正方反方考虑的出发点不一样,对吧。
2007-08-11 23:37:27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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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0 14:25:32
感觉这两期节目没劲.鸡肋一个. 评委尴尬,选手难受,呵呵,但支持大海哥.
2007-08-09 18: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