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版权第一次受到侵犯时
1979年秋,应人民音乐出版社四编室主任王先生
的盛情邀请,我为他主编的《国外音乐资料》先
后翻译了几篇文章。
这个以介绍外国音乐动态为宗旨的刊物,在当时
是以内参形式向国内各大专业文艺院校及团体发
行的。
而令我极度兴奋的还不是因为初次翻译专业外文
资料,而是王先生交给我的第一项任务竟是通过
翻译日文专业杂志《音乐之友》上面的两篇文章,
把电子音乐这一新鲜事物向国人介绍普及。
后来于80年7月在第十三辑上发表的《电子琴的
发展及其音乐》和《电子琴与传统乐器》大约1万
4千字的这两篇文章,今天读起来已经索然无味,
但在当时还是受到各方面的重视,这种重视最突
出的、最具有戏虐性的体现自然就是剽窃!
80年冬天,我从外地回京后去看望王先生。陪着
先生喝了几盅后,先生神色凝重的跟我说:你译
的那两篇文章被剽窃了。我不解的问怎么回事,
先生从书架上拿下一本杂志翻到某页说:你自己
看。我看见了上面赫然印着那两篇文章,不过原
文作者和我的名字倒是还都保留在了上边,我看
了看封面,这是一本省级刊物。
先生向我说明原委。
出于工作需要,先生业余时间经常浏览各类刊物
上面有关音乐的文章,那日无意间发现了这件事
情,因我出差在外,联系不上(80年的通信手段
是很差的哟),先生就代表我与那家发行单位取
得了联系,因为被侵权的不仅是我,还有人民音
乐出版社。
先生又从书架上取下几本同样的杂志对我说:对
方回信了,他们声称是省文联办的一家非营利性
杂志,同属内参性刊物,对省内文艺单位发行,
一向没有稿酬之说,只能给几本赠阅杂志。
我知道,这只是一种推辞,同样作为内参刊物,
我已经从人民音乐出版社拿到报酬,并且第二次
重印时,我又领了一份,虽然不多。
我首先对先生表达了谢意,接着向先生表明我还
要外出,接下来的事情由先生全权代理,只要是
维护了出版社的利益,我可以不作追究。
先生苦笑了一下说,同属发行单位,都是一个上
级,出版社还能讨出什么说法,你要是不追究也
就作罢,因为毕竟你是受侵害者。
至此,我对先生明言放弃追究。
现在想起此事,当时的处理方法也无不妥之处。
80年,我国还处于改革开放的萌芽状态,还根本
谈不上什么法治,盗版、剽窃如家常便饭,即便
有稿酬,低的也不会有人指着它过日子。
不过有一点值得思考的是,当时的盗版、剽窃之
作好歹原文照搬,还属上原作者的名字,也可以
称为雅窃吧,哪像今天的书商不仅篡改作者名字,
还把人家好端端的文章删改得乱七八糟!
最近更新时间:2008-03-23 19:59:25 浏览数(75)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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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曲赋韵墨迹,文章巧作转相思,醉览山水研情诗,豁然开朗心暗喜.
细细品味,字字是情,舞柳醉书翰梅亭,飞鸿一啸云天外
山高水长缘聚此,琴瑟只待青鸟依,万里心声撰心词,梦里甜笑皆心语
几度让我在心里爱得沉醉 毫无保留.多少次梦的翅膀飞翔,
沉醉在你诗词歌赋中……一缕相思的情怀与另一缕相思的情怀的融会,
芳草轩的诗雨里孕育着春天的希望,
一个美丽的梦想流淌在心灵里, 永恒了记忆的美好……
蟋蟀停止了吵闹、石榴树挂满了羞红的果、淋湿了野玫瑰、你会不会——
坐在月下听我唱、听我的歌飞进山林、飞越湖水、飞向那一轮圆月—— 祝好友愉快、如意!!!相约两三友,共品泸州醇。 邀月怜影素,对花更绝伦。 花落随逝水,犹有散清芬。 故舀南盘水,酿就瓮底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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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3 19:59:25
維護知識產權...人人有責...支持....頂一下....
2008-03-20 12:39:45
支持老友。
2008-03-19 23:44:25
乱象一言难尽。
2008-03-19 23: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