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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不通通天下
  • 学校: 北京理工大学
  • 最高学历:本科
  • 血型:A型 身高:176-180 CM
  • 婚姻状况:单身

狗屁不通通天下不在你的朋友圈

更新时间:2008年6月26日 注册时间: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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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遇见的事、邂逅的人和感受的点点滴滴……

10万元天价葬狗,值吗?
2007-07-24 16:20:04 本文已公布到博客频道社会·杂谈分类
    近日,在成都市北郊某殡仪服务园区的财务室内,年近80岁的国内某高校林教授为狗做葬礼,两天“丧事”花去10万元。葬礼主题突出“人狗情未了”;有市民称看不懂亦有市民表示理解(《新京报》7月23日)。

  对此,无论是有市民对老教授10万葬狗行为表示理解,还是有市民称看不懂。可以说,在社会公众理念日益多元的今天,都是一种正常社会现象。重要的是,在社会不同生活理念多元存在的同时保持彼此之间的尊重,这才是社会文明进步与发展所需要的状态。

   其实对林教授而言,一个80岁且失去老伴的老人,有高血压又经常生病住院,加上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的独居状况,以养一条狗来使自已的孤独心理能有所慰籍,并就此在长期以往中与狗在心灵上形成依赖。应该说,这在人性的情理上完全可以让人理解。如今,狗的死去打破了老人原本平衡的心理状态,因此老人以10万元的葬礼,以求自已在心理上的满足。可以说,这不但符合人之常情,同时也是老人的个人自由与权利,也理当应该受到尊重。

  就此再推开说,之所以会有市民对此称“看不懂”,想无非是对教授、一条狗与10万元葬礼之间的联系难以理解,可以说这也正常,并且这同样也是人之所位人,人之理念不同所产生的行为结果。重要的是,对一个社会来说,只要个人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没有触犯社会所应共同遵命的公序良俗,那社会的每个人都要对他人行为选择保持足够的尊重,哪怕这种他人的行为在你眼理足可称得上是有点离经叛道。而且,对他人“无害”行为的宽容与尊重,不但是个人文明素质水准的反映,并因为有了这种尊重,且随之由此逐渐形成社会所公认的氛围,那这不论对社会进步、还是社会中的每个人自身权利肯定也会将是一件幸事。

  所以我认为,上述老教授10万葬狗并以“人狗情未了”作为葬礼主题,纯粹是一种个人行为的选择,对于类似的私人行为,他人可以有“看不懂”或表示理解的不同表达权利,但尊重他人的“无害”行为应当成社会的共同选择。

最近更新时间:2008-06-26 13:19:25 浏览数(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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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空虚为什么不用这钱去帮助有需要的人?岂不是更充实、更有意义?

2008-06-26 13:19:25

http://i.cn.yahoo.com/weigaidaji@yahoo.cn/blog/p_258/?n=28550 这位“狗屁不通通天下”的先生,说话一点不礼貌,不像有教养的人。刚在网上学了“脑残”这个词就到处胡拽。联想到辽宁的高千惠(外号“天杀的脑残”)骂地震受灾四川人民,惹怒了全国人民。而你却骂我这个维护被拆迁户利益的人,看来也只是想通过骂人骗大家去你的博客增加点击率(请大家不要去他的博客)!再说,观点不同可以相互辩论,立场不同可以通过讲道理达成和解。但是,我们之间好像并不存在观点的分歧或利益的冲突,平白无故骂人,我很鄙视你哦,小弟弟!

2008-05-30 09:00:01

有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2008-05-24 19:12:28

好时事者不妨多向老人推荐一下近日的报视新闻.让老者了解一些地振等信息.

2008-05-13 14:09:20

老人虽葬狗,但心却在为人哭泣

2008-05-09 14:29:10

我想,狗毕竟是狗。狗按照人的葬礼程序也是条狗,这只是主人的精神依托 。10万元能够两名失学儿童上完 大学的费用,这些钱可以改变他们的一生 或是说几辈子。这些钱花在狗上不但没能改变狗是狗 而且把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标注都花掉了。
杜甫可叹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如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有的。

2008-03-18 15:08:47

老人的子女多年来上哪里去了?要不是这只狗一直陪着老人,老人岂不是要孤单至死吗?这只狗带给老人精神上的安慰和寄托是任何事物都无法替代的。。。

2008-02-14 01:16:39

我理解那位老人,因为那条狗在他眼里,无疑已经成为他的亲人!!
那些口口声声说做善事的人,看看你自己捐过多少钱?如果你自己连1W也不舍得捐,你凭什么要求别人去捐10W?只要是自己的正当收入,自己就有权支配并使用。。。别人无权干涉!!!

2008-02-14 01:12:03

这种老头,就该拿去剁掉喂狗

2008-01-23 10:44:49

楼上说的对,但补充一点是10万元拿去葬狗,可以说*******人不如狗

2007-11-19 15: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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