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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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沉痛悼念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根据国务院公告,本站于2008年5月19日至21日全国哀悼日期间,暂停所有影视内容,向遇难同胞表示深切哀悼和缅怀,向遇难同胞家属表达深挚的慰问和抚慰。
最近更新时间:2008-07-22 21:44:28 浏览数(32)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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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真精辟。赞!!!
2008-07-22 21:44:28
此时,最起码我们能够在这边写下留下发出内心的的祝福,让我们一起在这里用我们最最诚挚的心来为那些受灾的群众人民祈福
2008-05-23 08:59:33
同胞!一路走好!你们的父母就是我们的父母!你们的兄弟姐妹就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你们的孩子就是我们的孩子!你们放心走吧!安息吧!
2008-05-20 22:38:06
博主好文采,支持你,感谢雅虎社区给我们这样好的一个交流平台,期待看到更多作品:)
2008-05-20 17:34:05
为平民设立哀悼日,这还是第一次。说明我国政府越来越人性化了。
2008-05-19 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