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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晓筑
  • 最高学历:本科
  • 血型:O型 身高:161-165 CM

清风晓筑不在你的朋友圈

更新时间:2008年7月18日 注册时间:200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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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盏离愁,孤单窗前自鬓头 。奄奄门后,人未走 。月圆寂寞,旧地重游 。夜半清醒泪,烛火空留 。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君去后,酒暖思谁瘦?

[精] 租 房 记
2007-12-20 23:26:12

     我那房子是不是阴气太重?阴气太重并不是有人命关天的是发生,而是倒霉的事儿总和那房子有关。

                                      一

      在单位刚分了房子那几年,因在单位之外也有住房,所以这房就空着,间或隔三岔五地来小住几天。后来有了改革开放的意识,知道出租也能有房租回收,于是开始成了房东。再后来改革开放更进一步,就像农村土地包产到户又划拨私人所有,城市单位福利住房也卖给了职工私人,并且五年后还可以上市交易买卖。这下,我心里也活了起来:反正这房空着在那儿,租也租不了几个钱,干脆给卖了吧!租我房子的这家人听说我要卖房,忙着打来电话,说是如果要卖他可以预先交付一万元订金,不要再考虑卖给他人。

      我还真就动了卖房的心思。哪知道,我这房虽符合国家政策可以上市交易,但地方政府有规定:凡在办公区内的职工福利住房,只能在内部职工间买卖。租房人不是内部职工,卖房的事当然就搞不成了。搞不成也就作罢吧。可事儿也就坏在这搞不成三个字上。

      租房这家人这下可不答应了。你不卖是吧?那你得赔我一万块钱的双倍!算算吧,这几个月股市多红火,你把我交你这一万元钱投到股市上去,你得回收多少个一万元回来?!你告诉他我没有炒股呵!他说,好,你没炒股是吧,我炒呵!要是这一万元当初不交给你作订金,我就得把它拿去炒股,这几个月股市多红火呵,少说我也得翻几个个儿,可我没这一万元,我就亏了,你得赔我的精神和经济损失!赔多少?也是双倍。

     这的确是个典型的偷换概念和两难悖论,我还真佩服了这租我房子的六七十岁的老人家!这老人家左右恁是一根筋:我不要你退我一万元,我要双倍!

     这鸡生蛋蛋生鸡的N次方程看来只有一个解题:除非给他老人家一万的双倍金额,否则老人家是不会搬走,永远住下去,把牢底坐穿,看你怎么着。这是他老人家花一万块钱买来等着过户的房产,就等于老人家自己的房产,只不过还没办完手续呢!——我还真不敢惹老人家了。

      荒谬!这话向谁说去?人老了就固执,固执认的死理就是真理。你还真拿老人家没辙,没辙就先搁着,等老人家想通了再说。

      好在老人家不知哪里得到了高人点播,要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我赔偿他老两万元金额。我如释重负,终于有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了!

      当然,诉讼的结果以老人家败诉告终。于是,在一个漆黑的夜里老人家招呼没打就悄悄搬走,连先前交与我的一万元订金也不要了。哦,不是不要,是法院判决老人家在租住期间的房租应当全部结清,不多不少,刚好一万。

      我心头有些发酸。

     老人家搬走了,痛定思痛,我决定下次租房坚决不租给老年人,有什么事儿可没法儿和老人家瞎掰,高声了,你自己不好意思;低声了,他老人家认为你没道理;不啃声,事情又没法解决。谁叫他是老人家呢?

                                    二

      我这房子又租出去了。这回租给的是一个二十多岁长得很帅气的小伙子,携一个女友同住。这年月,小青年男女租房同住的多着呢!我管得着吗?但有一点,必须保证再无他人同住,以免淫乱之嫌,使房东遭受牵连就行。

      小伙子手里捏着一个真皮包,帅帅气气的样子,身边一个娇小美丽的女友。听我陈述完出租要求,立马掏出一名片递过,名片上清楚地标明他的身份和头衔:南亚风情KTV总经理。

      我眼睛瞟过名片抬起头来的那一瞬,我看到这漂亮的小伙正带着一种期望的眼神望着我,是想看到一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教师读了他名片上的职务后的反应,显然见到我淡然的神态很失望。

      我笑了,反而安慰他:“不重要的,我需要的只是你的联络电话,出现什么问题好联络”。心里忍俊不禁想起前几天有朋友发到手机的段子:街头掉下一块砖头砸死十个人,其中有九个是总经理,剩下一个你猜是什么?董事长!

      “你家是哪里的”?我随口问小伙子。

      “ 南部县的”。

       “难怪”,我心里暗暗说道。对未来充满期待和理想,甚至有些盲目虚荣的小地方青年初到陌生的大城市,急于被人承认的渴望有错吗?炫耀身份是太年轻,也不是错误呵!

       “房租没问题吧?三个月交一次,押金一千元。” 我说 。其实,问这样的话是很不礼貌的,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是心里多了几分谨慎。“

        “我是总经理。”帅帅的小伙指着名片又强调了一次。

         我笑了。

        转眼,三个月过去了。十二月一号,是这总经理该交房租的时间了。我不好意思去要房租,多给别人点时间吧,过几天,租房的人自己会给的。

        一周过去了,没有音信。我鼓足勇气,按照总经理的名片号码拨了过去。总经理很客气,“哦,房租呵?我忘了,真的忘了,这样,明天我叫人给老师你送过去,怎样?”

        我能说什么?也许别人真的忘了。我这人也真是,不替他人着想。我埋怨着自己。

        第二天,总经理可能公务缠身,没来。第三天,仍旧没个电话。

        我丢掉老师的矜持,又冒昧打了个电话给总经理。还没开口说房租的事,那头总经理声音很庄重,像是低掩着电话在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正在谈一个重要的合同,马上要签署,过一会儿我给你打过来,好吗?”

        当然,不要因为我那点房租影响了一个来大城市发展的年轻人的美好事业。起码的助人美德我还是有的。我就再等等吧。

        如此等了三天,总经理可能公事太繁忙,照旧忘了打电话吧?可能我真得催催了。电话又打到总经理哪里去了。这次,总经理说:“行!明天下午,我亲自给老师送到办公室来。”

        .......

        今天,十二月二十号,我理直气壮地第五次拨通了总经理的电话:“对不起,请你按时缴纳房租!”

        总经理这次不象前五次那般承诺第二天送钱来,而是比我更理直气壮地说:“好大个事情嘛,说明天给就明天给,你咋总不相信我呢?我现在公务非常的繁忙,要签很多的合同,要处理很多重要事情......”

        “听着!”我打断了他的理直气壮,“你在外面做多大的生意与我无关,我通不认,只认钱不认人!”我对着电话的声音几乎出离愤怒了。“明天把房租送来,不送来请你走人!”

         当我对着总经理说这话的时候,我发现办公室正有几双鬼鬼祟祟的耳朵尖着偷听,待我一放下电话,几个牛鬼蛇神笑得乐不可支:“今天终于看到H老师的本来面目了.....哈哈哈....” 

         而且李院长(注意:这个院,是院坝的院,非学院的院)宣称,这句“认钱不认人”出自H 老师之口,实在经典无比,将永久收入办公室“名言录”留存,千秋万代不变色。

        苦笑。

        你说,这个总经理明天会真的把房租送来?当然,不送来肯定叫他走人。同志们都这样说。

        

        我那房子是不是阴气太重哇?要不,怎么总是和触霉头有关呢?     

最近更新时间:2008-03-21 17:28:03 浏览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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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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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好,好,就是短了点,没看够。盼着快点出来下期的,呵呵,好像不是定期的呀,要是就好了。

2008-01-03 22:50:09

估计总经理还会有千万个理由,与H老师周旋,我们等着故事下集

2007-12-21 16:40:11

房租交清,让他走人,估计那人是骗子,长期租住会有诸多麻烦的.

2007-12-21 16:39:06

1500/月,租给我,就没有这么多麻烦事儿了!我猜想,“总经理”大人当下正在寻猎下一个
“你”呢,如果你不收回房租,让其走人的话。

2007-12-21 00:51:36

姐妹多心了,这跟房客水平有关,说的大些,是受了这世界病态的影响!

2007-12-20 09: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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