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离愁,孤单窗前自鬓头 。奄奄门后,人未走 。月圆寂寞,旧地重游 。夜半清醒泪,烛火空留 。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君去后,酒暖思谁瘦?
第一次对“安乐死”的关注,是几年前读英国小说家伊恩•麦克尤恩的小说《阿姆斯特丹》。小说对伦理问题做的一个既尖刻又聪明的探索,使我开始关注有关“安乐死”这个在世界许多国家颇遭非议的话题。伊恩•麦克尤恩小说中人物:报社主编弗农和作曲家克莱夫,这对老朋友相继在上事业上受挫,中年危机感无法排泄,于是两人订下一项协定:当一方不能再有尊严地活下去时,对方有义务结束其生命。最后,两人不约而同地在阿姆斯特丹用安乐死结束了对方的性命。
事实上,1998年伊恩•麦克尤恩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荷兰的安乐死还没有正式立法。从当时荷兰法律意义上说,这是一场谋杀。而且2003年4月荷兰安乐死正式立法后,对安乐死有关规定与伊恩•麦克尤恩小说中的安乐死显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我想,伊恩•麦克尤恩《阿姆斯特丹》创作并不是为了甄别安乐死的是与非,他旨在把人性在性欲作用下的扭曲,以流畅的敏捷和带有讽刺意味的机智编织成滑稽可笑情节,表现为一种黑色的幽默罢了。
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安乐死”立法的国家。敢第一个吃螃蟹,这又是一个不可小觑的胆略。正当荷兰人有权利选择尊严地死或是道德地活的时候,美国正为一桩“安乐死”所掀起的悍然大波在媒体闹得沸沸扬扬:泰里·斯基亚沃1990年因医疗事故陷入脑死亡,泰里·斯基亚沃的丈夫兼监护人迈克尔·斯基亚沃1998年向法院申请对妻子实施安乐死。此后,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迈克尔和泰里的父母进行着旷日持久的官司。结果是美国联邦法庭最终拒绝了夫妇的诉请,泰里·斯基亚沃的进食管曾两度被拔除,随后又被恢复。尽管最后泰里在卧床昏迷15年、断水断粮13天后去世。但由她的经历引起的一场关于生死权的大讨论留给人们深刻的反思。
可荷兰,留给人的感动总是那么不经意,在世界不敢涉猎的区域,甚至用不着找任何藉口,就给生不如死的病人一个避免死亡时痛苦的理由,让他们自由地尊严地保留离开这个世界的最后一点骄傲。这种逻辑方式严密得无懈可击:一方面是为了尊重病人的权利,给予病人尊严死去的自主权;另一方面,对于社会来说,也是为了节约有限的卫生资源,用于更需要又更有希望的病人身上,对病人、家属和社会均有利。
同时对于安乐死,荷兰法律又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医生对垂危病人实施安乐死时,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由患者本人“深思熟虑”后提出实施安乐死申请。
2、确认患者病情根本无望好转且病人在经受病魔“令人无法忍受”的折磨。
3、向患者如实通报其病情及以后的发展情况。
4、与患者协商并得出结论,认为安乐死是唯一的解脱办法。
5、一直看护患者的医生就上述4条写出书面意见。
6、征得另一位“独立医生”的支持。
7、对病人实施规定的安乐死程序。
这些规定从一定意义上消减了人们对安乐死的某种质疑和忧虑。这样做的结果是:目前,世界上承认安乐死的国家和人数都在增加。一项最新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75%的加拿大人支持“安乐死”;丹麦人遇到不治之症,可以通过医疗证明要求实行“安乐死”;在瑞典,医生可在一些严格条件下对垂危病人中断供氧;爱尔兰已经开始 “被批准的死亡”;英国最高法院批准一名颈部以下瘫痪、仅靠呼吸机维持生命的妇女安乐死………
荷兰不愧为第一个敢吃螃蟹的国家,以真正尊重人的文明的姿态出现,大度而高尚得连吃的方式也相当的完美!
最近更新时间:2008-03-21 17:13:59 浏览数(2)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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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的时候,就到荷兰去。
2008-02-29 23:56:31
看此帧图,繁荣中的恬然。作者眼光独具!
2008-02-28 13:13:15
你这次旅游在荷兰呆的时间久哇,还有没得其他国家喃?》.......嗯.....荷兰很不错哦,有经济的时候想去看看~~~~~~~
2008-02-27 11:43:05
荷兰的确是个很自由的国家........
2008-02-27 11:00:05
荷兰不愧为第一个敢吃螃蟹的国家,以真正尊重人的文明的姿态出现,大度而高尚得连吃的方式也相当的完美!
2008-02-27 10:38:10
顶!狂顶!!疯狂顶!!!清风晓筑出手就是专业造诣。令人叹服。
2008-02-26 23: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