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事实从来都是不温不火的伤害人。
在这个城市里,没有哪个孩子受够足够少的伤害。无聊,辱骂,刻薄,或者刻薄别人,将心比心的能力去掉了,是因为心都快死了。
想要在回家的路上,下一场大得足够可怕的雨,但是实在不希望手机和钱包会给淋湿。我已经离开不了它们。那场足够可怕的雨可以让我在雨中肆无忌惮的哭还有笑,肆无忌惮的跳,反正别人看不见,反正那雨声大得足够让别人不可能把我嘲笑。
写文字的时候,有一大堆已经伟大的伟人在前面站着,似乎这不能写,那不可写,生怕给人嘲笑。但是我写出来,是给我自己看的,你爱嘲笑,就嘲笑,爱喜欢爱不喜欢,我是没办法,我活着已经很窝囊,还不至于窝囊到写东西来卖笑。
那样我连个卖身体的性出卖者,也未必可比了。
我也从来不觉得出卖身体有什么丢人的。人有活得窝囊的权利,法律不允许,那可以去制裁她们,但是我想:从来没有任何事物有权利侮辱别人的人格,包括法律:你制裁,是你的权利,你侮辱,那是人类的悲哀。
最近更新时间:2007-11-30 08:59:15 浏览数(39)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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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2007-11-30 08:59:15
真得走入深刻了,小喷。 震撼了。你太可怕了,短短几个月,你长了不知多少岁,这世界不是你的,是谁的! 你今天让我刮目了。
2007-11-30 08:5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