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深圳有位网友通过网络发起组织了一次为交警义务送水的活动。在送水过程中,当看到同样在烈日下的城管工作人员时,这位组织者也主动送去了冰凉的矿泉水。后来,有网络媒体在报道时,特地在标题里加上了“城管”两字,而且配发了这位组织者送水当时的图片。再后来,让这位组织者料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先是大约有1.2万人次通过留言的方式发表了看法,绝大部分网民表示不理解“为什么要给城管送水”,部分网民甚至对组织者出言不逊……然后发生的事更为糟糕,因顶不住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强大压力,这位组织者相恋多年、即将一起走向婚礼殿堂的男友也向她提出了分手的要求……
看完这个报道,相信各位的心与行者一样,很沉重、很无奈!可以想象,这位组织者是何等的痛苦!可以理解,她对于善良的抱怨。但是,令我想不通的是那些在网上攻击谩骂她的人怎会如此见识?!更不能原谅离她而去的“男友”以及那个家庭的清白不分。分明大家都知道助人是快乐之本,是善良之举,可当有人做了好事,却招致众人责骂,却闹得婚恋夭折。难道,这就是社会对善良者应有的结果吗?
有人说,这位组织者并不是矛头所指,她不过是城管的“代过者”。为什么呀?你想,假若当初她和她的朋友们坚持早先的约定,只给交警同志送水肯定没有这么多不愉快的事。就算水多出来了,她的爱心也热情高涨的话,那就送给清洁工(事实上,她们也已经送过)、送给路人好了。总之一句话,她就是把水扔了,也不能把水送给城管喝,送给城管,还不如……好了好了,听明白了也看清楚了,原来又是城管“惹的祸”!
唉,你说这年头是咋了?像本篇的主人公一样,好心做了好事不被认可也就罢了,为什么城管连喝口别人送的水都像是抢来夺来的一样会让人气愤?不过说实话,这次真是冤枉了人家城管呀!怎么了?你看,人家一来没掀翻摆摊的、威胁买水的,当时是顶着骄阳,冒着酷暑在执行公务。二来也是风纪整齐、礼貌待人,群众送水的镜头显示着大家都喜笑颜开嘛。大家不就喜欢这样的形象一新、文明执法的城管吗?再说这原本是多好的,关于城管变化、关于社会和谐的先进事迹啊!偏偏好人没好报,不冤八戒钉耙,该怪谁人眼拙?!
东西南北风劲刮,惟独城管没人夸。我们知道,社会上对于城市管理者的诸多情绪是事出有因的。这几年,媒体所披露的有关他们的“祸”事的确让人不敢恭维。可是,我们也不能否认,时代在变化,法制在完善,城管队伍也在发生着积极的变化,正逐步向着亲民、爱民的方向在转变。因此,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普通老百姓,无论是报纸电视,还是网络平台,都应该抱着发展的眼光,采取正常的姿态来配合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毕竟,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共同拥有一个美好和谐的城市。
我知道,这次城管尽管并没有惹“祸”,但那位好心的组织者的痛苦却是因他们而起。那位好心人不但用自己的行动昭示了我们对于美好城市、和谐社会的热情期待和美好呼唤,而且她也用自己柔弱的身体为文明城管实实在在地挡了风雨、遭受了心灵的创伤。我很想知道,城管们是否感受到了她的哀伤?那些攻击她的公众是否听到她的哭泣?
最近更新时间:2008-06-27 17:14:58 浏览数(39)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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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已经实在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2008-06-27 17:14:58
妈的不就一瓶水吗有这么严重吗 连婚也不接了 这个男的是猪把 你要管别人说什么吗 自己开心就好了外
2008-06-17 21:20:16
真的佩服:
“公安机关在抓罪大恶极的歹徒的时候都还要讲究法律,讲究动用武器的规则,甚至多次发生歹徒杀死了警察的事情。而城管在对付小商贩(他们并不是什么歹徒,除了让城市有点乱以外他们没有对城市造成多大的威胁)却是立刻处以极刑,剥夺其生命。看来城管的权力远在公安之上。那这么看的话,我们的政府安排有问题,应该让彬彬有礼的公安来管小商贩,让穷凶极恶的城管去对付真正的歹徒。”
2008-05-09 08:33:20
支持!!!!!!!!
2008-05-19 10:46:01
城管有点类似封建社会时代的“吏”。管理不好,极容易堕落为“污吏”,“酷吏”,“暴吏”。君不忘杜甫的经典诗句吧,“吏呼一何怒,妇泣一何苦。。。。”我们现在是在建立和谐社会的发展时期,我们的立法系统是应该换个思维方式,解决这个与社会发展不和谐的角落了。
2008-05-10 15:28:51
如果“城管”只能给他们认为“违法”的人开一个“城市法庭”出庭答辩的通知,其余的事由法庭来解决的话,中国的情况可能会好一些。。。。
2008-05-10 15:09:29
城管,,好像,,是那个山头的啊,瓦岗还是梁山??
2008-05-10 14:56:00
人民的眼睛是亮的,爱憎是分明的,同情坏人的人就是坏人,同情敌人的人就是敌人,
2008-05-10 04:56:50
hi~路过我家别急着走嘛~~进来坐一下我请你喝茶~~~~~哈!
2008-05-09 23:57:55
朋友们不要激动啊,城管队员们心里还有话要说呢。让我们干着警察干的活,挣得没有民工多。名分还“十三不靠”被人指是时代的“怪胎”而且一旦改制百分之九十多都地滚蛋,到那时运气好的让你当个太监、车夫一类的,这个职位是为那些有背景的家族其他成员设立的,我们只是为他们打前阵、造声势、不管是打了人还是被人打都是整改的理由。而且我们和保安、协管员是一样的,这是一种时髦的社会现象。交警有协管员,民警有某某员,武警押款有某某员,这一行原来是工商管,现在社会太乱比较危险,让大学生、博士后管又管不了也太浪费。找地痞流氓又说不过去。还的说是领导呵有能人,把垃圾换个地方就是天才!$#@%^&*(※…………
2008-05-09 23:51:18
城管只是腐败官僚最下层的表现,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官职可以让人们去拿着腐败的东西去找他。所以他必须依靠自己去找一些(业外收入)自然被看到的机会大些。严格来说已经属于自我劳动的一群了。
而且里面也有好人为人服务的人存在,只是砍树容易种树难,而且在利益共存的环境下,做5件好事可以盖过做一件坏事吗。
观感不是一天造成的,不良的观感依然在持续的产生中。。。。。。。。。。
2008-05-09 23: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