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国后研修生如果对返还厚生年金有不详之处,我方免费协助办理!
概要:
根据日本政府所得税法第171条规定:凡在2002年以后回国的赴日研修生,在日本研修期间会社交纳过厚生年金社会保险的,回国以个人名义向東京社会保险中心提交退保(厚生年金80%)并且返还到的,就可以申請办理20%的所得税额(这20%所得税额以个人名义是无法返还的,必须通过日方专业机构代理申請)针对此情况:服务咨询处设在江苏·扬州·江都市,并在日本设有专业机构办理,面向全国各地归国研修生办理該项业务,由于很多研修生不知道可从我处更加优惠办理到所得税额望互相通知并尽快与我联系! 

退税个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年金手帐(蓝本子)、脱退一時金支給通知书(白底蓝字、大、小两张有日元金额的单子),如没有收到或遗失资料者也可以办理,要准确无誤提供以下(在个人信息栏里)信息給我处[可传真]最好有年金手帐(蓝本子)上的基础年金番号!
无资料者不能确保百分百一次性办理成功,如办理不成功時会有日本政府书面証明、提示出错原因,我方会及時与本人更正、再申請。(所以提供个人信息時一定要准确无誤!)
退税个人要提供信息:
『本人中(日)文姓名、出生年月日、和护照上要相吻合』本人联系电話、手机号,日本会社地址、会社名称、会社电話、出国年月日、回国年月日,在日本住宿地址(回中国前)最后提供本人建设银行活期帐号(空额)。
(所有费用办理成功后征收)
资料齐全者可以提前支付现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资料齐全者『年金手帐、脱退一時金支給通知书(白底蓝字、大、小两张有日元金额的单子)』,沒有在其它单位办理过,有可以証明身份的担保人!
通信地址:江苏省江都市新区龙溪路5号10栋307室(吴軍收)
邮编 :225200
联系人 :吴軍 (日本部担当)
电话 :0514-86959668(小灵通)
手机 :013952515559
传真 :0514-86975668
QQ :554243237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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