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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了网易的一篇文章,叫做“恶意取款案许霆自辩遭声讨 网友定其7宗罪”,感觉很多网友真是可悲,没有自己的立场,太容易被人家牵着鼻子走。
从早前的力挺许霆,到今日的反戈怒斥,看似很正义,实际却是实实在在的人头猪脑。
很赞同一位网友的说法,不是判无期太重,很是许霆根本没有罪,既然无罪,何须悔过,应该当厅释放。“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柜员机是代表银行与客户进行交流,在许没有篡改柜员机程序的前提下,按柜员机许可的权限,发出要约后,柜员机并没有提示许的要约超限,且响应并按许的要约,在第三者银行监控系统的监视下,实额支付了相关款项给许,证明他们之间的交易合法,不存在欺诈和非法占有的行为。”
大家试着想想,如果银行多收了你的钱,法律会判定它有罪吗?会把行长推进监狱吗?当然是不会!为什么不会呢?原因很简单,说的好听点,因为银行是国家的(实际是政府的),怎么会打自己呢。有罪的只可能是老百姓。中国的老百姓真的是很悲哀。为什么外国人总说中国不讲人权。
我自己认为,许霆的“保管说”辩解固然有些幼稚,但这并不重要,也不能因此而获罪。重要的是他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他只是在银行监控下,正大光明的拿走ATM自愿给他的钱而已。这与银行一直宣称的“当面点清,离开柜台,概不负责”难道不是一致的吗?
话又说回来,TNND,胳膊毕竟拗不过大腿呀,许霆,你为自己祈祷吧。
最近更新时间:2008-03-07 23:18:44 浏览数(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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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等不平事,随处可见啦!碰见有时也会义愤填膺,发发话,可是司空见惯了,多数时候就是麻木那种!
我有个朋友,一次存钱2000,被银行打成20000,一次取6000,银行给记成存6000了,她发现后也回去更改并反还了!按法院那种判法,是不是也该判她个三年五载的才合适啊!荒唐!没有告银行的失职,没有追究银行耽误别人时间就算是仁慈啦!!
一个没罪的老百姓为这等事被判无期,那些大贪官,大祸害有几个人头落地的?不说人头落地啦,实在是难于交代了,也顶多挪挪地,照样吃喝玩乐,享受他的荣华富贵/照样当他的官!!
再有了,判他有罪的法官们,你是阎王吗?在地下生活太久了吧?不分黑白,不分轻重!!
2008-03-07 23: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