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伟大的纲领:和谐社会就是人权社会
——唯人论社会学最高科学原理
人在宇宙中的宇宙人类学原理,严格缜密地论证并说明:
一 没有什么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与人无关而人必须且只能无条件绝对服从的所谓神圣绝对法则和所谓社会发展规律。所有的法则,都是以人的存在为参照与定性、定量终审坐标的,与人无关,就是与现在时无关,与存在、实在本身无关——显然都是旧哲学愚蠢的荒谬无稽之谈!所有的社会发展规则,都是社会人群体行为的综合趋势,具有极大的随机性,没有所谓决定论意义的绝对定式。正因为此,不同的文化人群体社会,才具有着不同的自身发展选择性特点。所谓一般性社会发展法则,也恰恰是由人类行为的追求公正的人性选择的族类共同性为本质内涵的。以前的理式主义哲学家与社会学家的愚蠢无知,就在于他们不懂也不可能懂得唯人论原理!寻找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的“终极最高律令”,寻找支配人的 “最神圣的”特权人格之人择“|指令”,就是这种理式主义反人本思想的法权本质与特殊权力人格决定支配方式的机制内涵。他们为此而豢养一定数量的所谓哲学从业者,为他们从事相关的文化宗教性质的精神生产,制造他们用于控制社会与人的意识所需要的“精神产品”。
二 每个人,都是自己存在、自己命运的主权人与责任人。所有人,在人格尊严,人权尊严上都是等效的。人没有义务服从任何以“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必须无条件遵循的法则”为名义的任何个人、阶级、集团的绝对支配。
所有人都是自己的主人,是平等的。平等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个人自由,而是每个人都必须服从自己参与设立的,不危害社会与他人权利的人权社会规则,即人权为核心准则的公正法律。
人只能且必须服从所有人一律平等的社会法律,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对人而言是神圣的!没有人,有权可以以神、法则、规律的名义,指令社会,支配他人的命运,没有人可以独霸、垄断所谓真理及其所谓的解释权!统治社会的合法性,不是任何救世意义上的精神、学说的专用批发商,而必须是公民社会的公民公正授权的民众代理者!
三权分立,是实现人权社会也即和谐社会的唯一科学、唯一适合社会人类行为学本质的伟大原则!因人而易的执法权是威胁社会公正的罪恶之源!靠权利人的人格品质保障权力的公正是愚蠢的!不被制约的权力,永远不可能是公众的、社会的合法权力,而只能是特权集团假公挟世的特权,必然只能是社会公害,是社会公敌。人不是因为伟大,而是因为卑鄙无耻残忍恶劣,才需要有人权与人权社会!
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公正,是人权平等;没有人权,和谐社会是不可能实现的!
这,就是有史以来,人类最伟大,最经典、最简单,最深刻的社会科学之最高水平的世纪论述。是人类思想史的,最高人类社会学理论原理——唯人论科学、和谐公民社会主义学说。
最近更新时间:2008-05-17 13:34:37 浏览数(3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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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立,是实现人权社会也即和谐社会的唯一科学、唯一适合社会人类行为学本质的伟大原则!"三权一日不分,则国难一刻不已。
2008-05-17 13:34:37
没有人权,和谐社会是不可能实现的!
2008-01-16 00:11:31
研习中……
2008-01-14 23:22:19
阿弥陀佛 一针见血!
“靠权利人的人格品质保障权力的公正是愚蠢的!不被制约的权力,永远不可能是公众的、社会的合法权力,而只能是特权集团假公挟世的特权,必然只能是社会公害,是社会公敌。”
2008-01-14 22:01:51
照片很感人,和谐社会需要很长的时间过程,现在才初期和谐阶段,如果总是人才加奴才和愿意被奴役,我看这个初期和谐阶段还得很长的时间过程.....
2008-01-14 21:40:58
汲取人类精神的成果,应该能有更大突破。这将是贡献与当代中国和人类未来的礼物。
2008-01-14 20:38:01
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公正,是人权平等;没有人权,和谐社会是不可能实现的!精辟.
2008-01-14 20: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