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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7年10月22日 注册时间:200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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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和婚生子有同样的权利
2007-09-07 19:15:48 本文已公布到博客频道社会·杂谈分类
明文规定:私生子和婚生子拥有同等的权利!
据说是为了保护私生子的正当权利!
  真的就是保护吗?
  社会真的就会因为这一条法律而承认他们吗?有了这一条就可以为他们挡去一条或是两条刻骨铭心的讽刺?就可以抹去人们尖酸刻薄的冷言冷语?就可以让他们活得正大光明?就可以让他们正常生活?就可以让他们真的与别人同样平起平坐?真的就可以收回别人鄙视的目光?有几个私生子可以正常地生活?有几个私生子心理真正健康?他们除了物资以外就不需要正常的环境吗?
国家给他们怎样的一个环境?
  如果是你,你会因为知道这一条文后改变多少你的态度?你是否就可以理所当然地接受?

  可国家就是这样明文规定:私生子和婚生子拥有同等的权利!
  据说是为了保护私生子的正当权利!
  虚伪!!!!!!!!不就和当初的收容制度一样!!给罪犯犯罪的机会,收走人们伸张正义的理由!!
  不过就是把可怜的孩子推向罪恶的旋涡罢了!不过是给犯罪的大人们一个解脱的有法律效力的规章条文罢了~~~一个国家承认的合法的借口~~~还好意思说什么保护!!!恶心~~~~~~~~~!
不就是把一个破坏社会道德,毁灭人性的“人道主义”幌子摆到了桌面上!!!!!~!!!!!!!!
  因为私生子合法,所以某些女人和男人可以光明正大地把无辜的孩子当成争夺财产的工具,让那些女人得以受保护地利用孩子去破坏他人的家庭,让她们可以合法地攻击最为之公平的“一夫一妻制”!让某些男人可以依法发展婚外情,以为中国有着5千年的重男轻女的历史背景做借口!让那些女人可以肆意地蹂躏着无辜的小生命,按自己所需而任意摆布,来捆绑本不该有的金钱!~~法律就是这么公平~~~公平得无懈可击!!!!!!!


我不知道是否曾经有人研究过:
  如果没有这一条规定,多少被第三者破坏的家庭可以恢复正常,重获幸福;如果没有这一条规定,中国的离婚率会下降多少;如果没有这一条规定,可以减少多少情杀案例;如果没有这一条规定。婚生和私生之间的矛盾纠葛犯罪率会降低多少;如果没有这一条规定,自杀率可以降低多少;尤其是青少年的犯罪率可以降低多少;如果没有这一条规定,可以减少多少青少年的心理疾病;如果没有这一条规定,青少年的受害率又可以降低多少?

  到底什么是公平??
  权利平等就是公平?可以藐视人类的感受,道德和是非?可以忽略一切?到底法律是用来做什么的?到底我们要的是怎样的一个社会?到底我们将要面对怎样的一个社会?

  如果真的就是公平,那么谁又来保护婚生子女?
凭什么他们就要义不容辞地接受那个无辜的“侩子手”?谁又可以为他们挡去如针似刺的风言流语?谁又可以还他们以往那个幸福的家?难道他们就没有要求一个完整正常的家的权利?谁又可以弥补他们一点?凭什么他们就要人家财皆失?国家和法律又用什么来保正他们健康成长的权利,就凭那一条“私生子和婚生子拥有同等的权利!”??????谁又给予他们心灵创伤的补偿?为什么别的什么都有什么“精神损失”的申诉权和要求赔偿权,而这个没有?
   除同病相怜,除了亲朋好友,除了幸灾乐祸,谁还会想到他们??谁又会关心他们?谁又知道他们的痛??

   同样无辜的,因第三者而存在的同样痛苦的婚生与私生的孩子~

  爸爸妈妈们,如果你们真的爱你们的孩子,请为他们好好想想吧~~到底何以谓之幸福,何以谓之爱!如果不打算负责,如果无法给他们与正常的家,请不要把他们带到那个残酷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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