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偶然整理东西,翻出以前去奥赛博物馆的纪念小卡片——德加的芭蕾舞女和莫奈的睡莲。提起奥赛,脑海里映出的是三个字:印象派。
Impressionnisme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但是,我最爱梵高。
高中的时候写过一篇文章,大约就是描写自己对梵高以及向日葵的热爱。
从小一直想画画,但这愿望从来就没有实现过。后来看漫画,看得多了,自己技痒也涂涂鸦,但说到底也只是个不入流的业余漫画爱好者。自知自己没有多少美术细胞,但却莫名地喜欢梵高,大约就是看了向日葵之后的长久感动。
小学有美术课,听老师讲过印象派。看日出·印象,没有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直到向日葵,惊为天人。因为色彩。那种张扬绚烂的橙色,夺目啊。当时自己到底是怎样一种状态,年代久远已经遗忘了,但总记得心跳,看了那个橙色后心仿佛跳动不已,似乎那颜色已经浸入心脾,全身都热腾腾的。
平时参观博物馆,看画展,只是走马观花,拍照留恋,看到书本上的画激动不已,照相,摆pose,无非想让人知道我“到此一游”。唯独梵高,我在用心品味。因为我被色彩所感动。高中的文章里曾经写过一句挺恶心肉麻的话:看那跳动的色彩,感觉激情在燃烧。其实,现在,又何尝不是。梵高,总是不同的。他用一种色彩就能抓人心,摄人魂。橙色。
奥赛里面有星空,有自画像,有鸢尾花,但没有向日葵,总觉得遗憾,总觉得向日葵才最能代表梵高的生命,因为它开得最热烈。
哗哗啦啦又不知道自己写了什么,或许会被所谓美学大师所耻笑。幸而,我不相信权威,更憎恨的“大师”,我,不过是个——好色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