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之家 │有问必答│     我要上雅虎首页    我也使用这个模板 无模板浏览 http://i.cn.yahoo.com/nbln2001 复制 收藏

62的娜娜
62的娜娜 62的娜娜 62的娜娜
  • 当前所在地:中国 浙江 杭州市
  • 公司: 杭州某服装公司 设计助理
  • 学校: 浙江纺织服装学院
  • 最高学历:大专
  • 血型:O型 身高:166-170 CM
  • 婚姻状况:单身

62的娜娜不在你的朋友圈

更新时间:2007年10月23日 注册时间:2007年5月

访问量

62,413

博客文章分类

以后不来这里了,想我的朋友可以直接来娜娜的QQ空间http://user.qzone.qq.com/191001443 找娜娜~!--> 点击  查看更多

[精] 呼吁:请给应届毕业生"农民工兄弟的待遇"
2007-07-15 11:18:26 本文已公布到博客频道职场·创业分类
呼吁:请给应届毕业生"农民工兄弟的待遇" 放大

  这句话,不是空口说白话,是娜娜在向有关单位投诉时候发现的.因为原工作单位(杭州优丽服饰有限公司)不愿意在娜娜离职当天给娜娜当月的工资,所以娜娜就咨询有关单位,问该怎么办(娜娜没有什么这方面经验).

  有关部门大致都是这么回复娜娜:如果你是实习生,或者是毕业之前的事情,我们是不接受投诉的.

    什么时候学生和劳动者,被分的那么清楚了?

    娜娜:那我07.6.10就已拿到毕业证书,而我在该公司已经超过了4个月,可否在第4个月(6.15~7.15)时间段,拿试用用期的工资?

    事实上这个是不可能的.

    而有关部门在接受娜娜投诉的时候,跟娜娜讲,若公司在你离职后的5个工作日内不给你当月工资,你再来投诉.

    原单位这么解释:法律书面上可没有相关规定,只是相关部门这么说说而已,公司有公司的制度,不会变.(意思就是,公司的制度,比相关劳动管理部门的权利还大)

    娜娜的失败之处是过分信任领导的话,而在最初也没有让公司有个书面证明.

    大凡娜娜去投诉的单位,最后都是任务下放,到最后的执行单位,连什么事情也不知道了,就一句"你还有什么问题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来XX区劳动XXXX向我们投诉".

    娜娜在写这个日记的时候,并没有去查什么资料,只是按我这几天去投诉经过的这个事实,和原话来讲述这个事情.

    真心想呼吁一下,社会对农民工兄弟的法律保护越来越多了,是否也可以考虑一下我们应届毕业学生啊,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让我们应届毕业生得到做为一个公民应该享受到的法律保护.经过娜娜的亲身经历,发现对于应届毕业生就业的法律,太薄弱了,或者说,根本没有重视起来.

    最后,"娜娜事件"告一段落的同时,希望各位同学,或者是与娜娜一样是应届毕业生的朋友们,走好职场的每一步!

最近更新时间:2007-07-19 21:38:02 浏览数(59)

发表评价

(0)(0)

评论

(3 )

按时间顺序查看 | 按时间倒序查看

我们公司以前有很多应界毕业生,公司希望他们能努力工作,长期稳定的扎实的在公司里发展,但半年后走了至少一半,搞到大家都很失望。公司当然是有原因的,因为谁愿意离开好的地方呢?但是我觉得同学们也有问题,刚出来社会的人稳定率确实太低,大家希望到处走走看看,多接触,多了解,多学习,但是对于公司老板来说,大家的离开成本真的好高,公司要给大家培训,前期大家无法为公司创造利润的时候公司也要承担费用给大家出工资。
当然,这也和教育体制有关,我自己也有同样的经历,我们在大学里学的东西实用性太低了。试问?如果你是老板,你希望找一个要经过培训才能上岗的呢,还是找一个熟手马上就能用呢?
另外,外资有它的不同,跨国企业大多是比较完善的,经济实力很雄厚的,所以他们可以承担培训的成本,因为他们觉得控制人心才是最主要的,而大学生刚出来,社会经验不足,一张白纸也最容易绘画,就算是他们以后离开了,外资公司的品牌还是能驻在他们心里,说不定以后还能成为相关客户呢。
总的来说,我觉得应该多一些换位思考,怨天尤人的用处真的不大。至于立法,我看等咱们老了才行。

2007-07-18 13:25:32

我以前在一家公司试用期有一年呢,都是黑暗啊!

2007-07-16 11:31:47

有时候事情都不会那么顺人意的,希望你可以得到你自己应得的报酬的,
要对自己未来有信心啊,我对你有信心啊,

2007-07-15 16:22:43

第一页 | 上一页 | 1 | 下一页 | 最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