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0日(星期六)晴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除了有一个火烧的“回前批”之外,还有一个是十分最著名的“回末批”: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原误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故)赦之。因命芹溪(曹雪芹)删去。”
这个经典批语有二个研究热点:一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故事究竟是怎样的?曹雪芹先生本来是如何用“史笔”再现当年这一曹家真实历史的?二是这个写批语的“老朽”究竟是谁?他为何能有这个权力——“命芹溪删去”已经写好的《红楼梦》精彩片断的?
“秦可卿死封龙禁尉 王熙凤协理宁国府”的故事,在《红楼梦》第十三回中,就早早出现了。因此,我推测:宁国府发生的秦可卿的悲剧,故事来源可能在曹雪芹先生家族的早期。曹雪芹先生的父辈,对这一事件,才最清楚。少年曹雪芹,对这一件事情,可能当年有一些印象的,但是,故事详情,来龙去脉,他的父亲曹頫等曹家长辈,肯定比他更熟悉。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写下这个批语的“老朽”,我认为是曹雪芹先生的父亲曹頫先生。也就是《红楼梦》中贾宝玉的爸爸贾政。贾政者,“假正”也。小说里,是如此。生活中,也是这样。只有他这样的人,看到《红楼梦》中,写“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事,才感到触目惊心;才感到要受不了;才会写下如此这般仁义道德的批语。
如果碰到刘心武先生看到这个情节,拍案叫绝还来不及呢?!绝不会有“命芹溪删去”的可能性。
再说,曹頫先生这个人物,在曹家抄没后,没有多少史料,能够证明,他具体在做什么。不过,我相信,他的一辈子,不会都被关在大牢内吧?
我认为,他经历了曹家抄没风波之后,无事可做,一定会积极支持曹雪芹先生写《红楼梦》的吧?他很有可能,还真的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只是我们不知道,他究竟用的是何种方式罢了。或许,经常给曹雪芹先生讲讲曹家的往事,对曹雪芹先生的创作密切关注,写下部分批语,甚至担任主审一类的工作,还是很有可能的。
《红楼梦》爱好者爱问:脂砚斋究竟是谁?对于这个重要的“回末批”而已,我认为,这个“脂砚斋”,竟然是曹雪芹先生的父亲曹頫先生。
至于“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事,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上,是通过多个批语,来表现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故事的。
第一,讲秦可卿托梦凤姐后,有人门外报告:“东府蓉奶奶没了。”凤姐听了,吓了一身冷汗,出了一回神,只得忙忙的穿衣服,往王夫人处来。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此时,《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上有一个朱色眉批:“九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
第二,讲宝玉也“从梦中听见,说秦氏死了,连忙翻身爬起来,只觉得心中,似戳了一刀的不忍,哇的喷出一口血来。”此时,《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上,又有一个朱色旁批:“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今闻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为玉一叹!”
这个旁批,很有意思,值得多说一些。《红楼梦》的读者,一般都知道,贾宝玉不务正业,是个“混世魔王”,“富贵闲人”。然而,此回《红楼梦》能够证明,贾宝玉有着不同寻常的识人眼光,爱才如命的温暖胸怀。
王熙凤协理宁国府,就是他,推荐的。事实证明,贾宝玉的眼光,是一流的,敏锐的。
这个秦可卿,貌美,能干,还超级地多情。但是,也是贾宝玉,能一眼看定:“可继家务者,可卿也。”
有不少《红楼梦》读者认为,贾宝玉年纪轻,阅历浅,看人不准。一个“淫妇”,怎么可能,将来可以当宁国府的主要“领导”。
不过,考察了秦可卿女士,不和别人乱来,只和当家人贾珍先生床上“和谐”。从这一点来看,我相信,贾宝玉先生的英明论断,无疑是正确的。
贾珍先生是贾家的族长。又是宁国府的“首脑”。秦可卿女士能把这样的主要“领导”,一心一意搞定了。将来,她在宁国府,当家作主,自然是水到渠成、不可逆转的事!
历史一再证明,一旦搞定了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就能当官。这是中国几千年来已经被证明了的一个颠波不破的真理。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的历史,还将继续证明,这就是一个真理。而用情、用性,来解决问题,达成目标,一直是秦可卿之辈,职场取胜的一大法宝。
第三,本回讲到宁国府,府门洞开,大办丧事。白漫漫人来人往,花簇簇宦去官来。府内照如白昼,哭声振天。其中,这位贾珍先生,哭得泪人一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的第十三回甲戌本写到这里,忽然又是一个朱色旁批:“可笑,如丧考妣。此(是)作者,刺心笔也。”
这里的批书人,说这个贾珍先生,十分可笑,如丧考妣;曹雪芹先生的文字,如匕首,如投枪,直指贾珍先生——这种衣冠禽兽。他貌似一个英明“领导”,实质是一个女娼男盗。他离自己儿子的媳妇,也不能放过。
第四,本回讲在秦可卿女士“断七”时,宁国府当然大做道场。单请108位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谶,超度前亡,后化诸魂,以免亡者之罪。
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是99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孽醮。《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在这一个“天香楼”处,又是一个朱笔旁批:“删——却是未删之笔。”
呵呵,道士们七七四十九天的功夫,岂得洗得清,贾珍先生逼迫秦可卿女士淫丧人命的罪孽?
第五,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秦氏的丫环,名唤瑞珠者,见秦氏死了,他也触柱而记忆亡。《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此时又来一个朱笔旁批:“补天香楼,未删之文。”
第六,《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的最后,还有一个朱笔眉批:“此回,只(有)十六页。因(为)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就是因为有了以上几个重要批语,当代著名作家刘心武,才有条件,开创了“秦学”,并发挥了他的文学才能,比较生动的再现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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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日记》——63、“秦可卿淫丧天香楼”2008-07-03 10:48
2008-07-03 09:04:18 本文已公布到博客频道文化·原创分类
2007年10月20日(星期六)晴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除了有一个火烧的“回前批”之外,还有一个是十分最著名的“回末批”: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原误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故)赦之。因命芹溪(曹雪芹)删去。”
这个经典批语有二个研究热点:一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故事究竟是怎样的?曹雪芹先生本来是如何用“史笔”再现当年这一曹家真实历史的?二是这个写批语的“老朽”究竟是谁?他为何能有这个权力——“命芹溪删去”已经写好的《红楼梦》精彩片断的?
“秦可卿死封龙禁尉 王熙凤协理宁国府”的故事,在《红楼梦》第十三回中,就早早出现了。因此,我推测:宁国府发生的秦可卿的悲剧,故事来源可能在曹雪芹先生家族的早期。曹雪芹先生的父辈,对这一事件,才最清楚。少年曹雪芹,对这一件事情,可能当年有一些印象的,但是,故事详情,来龙去脉,他的父亲曹頫等曹家长辈,肯定比他更熟悉。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写下这个批语的“老朽”,我认为是曹雪芹先生的父亲曹頫先生。也就是《红楼梦》中贾宝玉的爸爸贾政。贾政者,“假正”也。小说里,是如此。生活中,也是这样。只有他这样的人,看到《红楼梦》中,写“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事,才感到触目惊心;才感到要受不了;才会写下如此这般仁义道德的批语。
如果碰到刘心武先生看到这个情节,拍案叫绝还来不及呢?!绝不会有“命芹溪删去”的可能性。
再说,曹頫先生这个人物,在曹家抄没后,没有多少史料,能够证明,他具体在做什么。不过,我相信,他的一辈子,不会都被关在大牢内吧?
我认为,他经历了曹家抄没风波之后,无事可做,一定会积极支持曹雪芹先生写《红楼梦》的吧?他很有可能,还真的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只是我们不知道,他究竟用的是何种方式罢了。或许,经常给曹雪芹先生讲讲曹家的往事,对曹雪芹先生的创作密切关注,写下部分批语,甚至担任主审一类的工作,还是很有可能的。
《红楼梦》爱好者爱问:脂砚斋究竟是谁?对于这个重要的“回末批”而已,我认为,这个“脂砚斋”,竟然是曹雪芹先生的父亲曹頫先生。
至于“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事,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上,是通过多个批语,来表现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故事的。
第一,讲秦可卿托梦凤姐后,有人门外报告:“东府蓉奶奶没了。”凤姐听了,吓了一身冷汗,出了一回神,只得忙忙的穿衣服,往王夫人处来。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此时,《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上有一个朱色眉批:“九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
第二,讲宝玉也“从梦中听见,说秦氏死了,连忙翻身爬起来,只觉得心中,似戳了一刀的不忍,哇的喷出一口血来。”此时,《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上,又有一个朱色旁批:“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今闻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为玉一叹!”
这个旁批,很有意思,值得多说一些。《红楼梦》的读者,一般都知道,贾宝玉不务正业,是个“混世魔王”,“富贵闲人”。然而,此回《红楼梦》能够证明,贾宝玉有着不同寻常的识人眼光,爱才如命的温暖胸怀。
王熙凤协理宁国府,就是他,推荐的。事实证明,贾宝玉的眼光,是一流的,敏锐的。
这个秦可卿,貌美,能干,还超级地多情。但是,也是贾宝玉,能一眼看定:“可继家务者,可卿也。”
有不少《红楼梦》读者认为,贾宝玉年纪轻,阅历浅,看人不准。一个“**”,怎么可能,将来可以当宁国府的主要“领导”。
不过,考察了秦可卿女士,不和别人乱来,只和当家人贾珍先生床上“和谐”。从这一点来看,我相信,贾宝玉先生的英明论断,无疑是正确的。
贾珍先生是贾家的族长。又是宁国府的“首脑”。秦可卿女士能把这样的主要“领导”,一心一意搞定了。将来,她在宁国府,当家作主,自然是水到渠成、不可逆转的事!
历史一再证明,一旦搞定了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就能当官。这是中国几千年来已经被证明了的一个颠波不破的真理。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的历史,还将继续证明,这就是一个真理。而用情、用性,来解决问题,达成目标,一直是秦可卿之辈,职场取胜的一大法宝。
第三,本回讲到宁国府,府门洞开,大办丧事。白漫漫人来人往,花簇簇宦去官来。府内照如白昼,哭声振天。其中,这位贾珍先生,哭得泪人一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的第十三回甲戌本写到这里,忽然又是一个朱色旁批:“可笑,如丧考妣。此(是)作者,刺心笔也。”
这里的批书人,说这个贾珍先生,十分可笑,如丧考妣;曹雪芹先生的文字,如匕首,如投枪,直指贾珍先生——这种衣冠禽兽。他貌似一个英明“领导”,实质是一个女娼男盗。他离自己儿子的媳妇,也不能放过。
第四,本回讲在秦可卿女士“断七”时,宁国府当然大做道场。单请108位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谶,超度前亡,后化诸魂,以免亡者之罪。
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是99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孽醮。《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在这一个“天香楼”处,又是一个朱笔旁批:“删——却是未删之笔。”
呵呵,道士们七七四十九天的功夫,岂得洗得清,贾珍先生逼迫秦可卿女士淫丧人命的罪孽?
第五,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秦氏的丫环,名唤瑞珠者,见秦氏死了,他也触柱而记忆亡。《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此时又来一个朱笔旁批:“补天香楼,未删之文。”
第六,《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的最后,还有一个朱笔眉批:“此回,只(有)十六页。因(为)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十三回,就是因为有了以上几个重要批语,当代著名作家刘心武,才有条件,开创了“秦学”,并发挥了他的文学才能,比较生动的再现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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倆个角色
2008-07-03 10:56
红楼梦我看过。可是没有你看出来那么多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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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的梦
2008-07-03 11:06
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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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
2008-07-03 16:38
尘埃落定的秦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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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
2008-07-03 18:08
“历史一再证明,一旦搞定了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就能当官。这是中国几千年来已经被证明了的一个颠波不破的真理。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的历史,还将继续证明,这就是一个真理。而用情、用性,来解决问题,达成目标,一直是秦可卿之辈,职场取胜的一大法宝。”
我非常欣赏此结论,因为天天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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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子
风子2008-07-05 21:19
不敢苟同。
2008-12-24 13:54:10
妙
2008-07-22 01:50:57
改了打错的字,还是上去错的了。
我说,我读书后,再请教您。
2008-07-16 10:07:03
等我再读了书后,在请教您。
2008-07-16 10:05:21
作者对于秦氏也不是鞭笞的态度,很同情.但是我不赞成刘的解密.
2008-07-07 07:33:55
我认为曹雪芹的思想境界是随着《红楼梦》的创作不断升华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是他创作初期的人物形象!随着作品不断的增删!他对这个人物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这才有了后来的秦可卿!我也相信秦可卿是作者性的精神启蒙者!总之!秦可卿是个说不完的话题!
2008-07-06 15:09:27
很同情秦可卿的。
2008-07-05 13:03:25
加油~~
支~持~
頂一下~
2008-07-03 17:00:00
“他离自己儿子的媳妇”,离应该是连吧。
呵呵,真的错了。不过,现在被推荐,不能改。
谢谢!!
2008-07-03 16:55:39
一直觉得秦可卿好可怜,那些姓贾的不是人!
2008-07-03 16: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