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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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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不在你的朋友圈

更新时间:2009年5月08日 注册时间: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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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了富人欺负穷人的胆量?
2007-09-27 10:26:41 本文已公布到博客频道社会·杂谈分类

20日上午9点20分左右,增城市新塘镇汇美西路路口,42岁的湖南女民工张小英过马路时,因手里的铁锹碰到了一辆白色丰田车车尾,被车主拖到路边连扇两耳光倒地。不想惨剧随之发生,张小英被一辆缓缓行驶的货车后轮压住头颅当场惨死。(据9月21日《信息时报》)
  

如今社会上,穷人的命似乎还不如一些富人的宠物值钱,也更不如一些富人的车值钱。这并非富人的“仇穷”,而应该是富人的“欺穷”才是。富人是似乎不太会“仇穷”。因为有了穷人,富人才感觉到自己的财大气粗,富人才感觉到自己的“高人一等”。穷人算什么,根本不值一提。穷人和富人一旦产生争端,富人大不了赔几个钱就是。哪怕是一点小事,富人也懒得与穷人讲什么道理,直接了当地动用武力解决。哪管什么谁是谁非,我是富人我怕谁?我打的就是你这种没钱人。
  
  在一些富人眼里,穷人的确算不了什么。穷人的命,也似乎不值钱。穷人的命,就是穷命。而富人却不一样了。富人身价百万千万,乃至上亿。穷人有那个身价吗?穷人没有。富人无形中似乎就有了“欺穷”的筹码。打了穷人无所谓,无非是赔钱,而富人有的不就是钱吗?所以富人不在乎,所以富人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富人不会“仇穷”,相反,富人会希望穷人越多越好。穷人多了,富人才自我感觉良好,才会财大气粗,才可以“理直气壮”地仗财欺人。如果全社会都是富人,那么也就没有什么贫富之分,富人又哪里来的优越感?所以富人根本不屑“仇穷”,他们只会“欺穷”罢了。欺负穷人,似乎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是谁给了他们可以欺负穷人的胆量和勇气,说到底还是一个钱。钱壮“英雄”胆,而剥去钱这层外衣,一些富人还剩下什么?张小英的悲剧再次提醒我们,社会的平等,社会的和谐,都需要一个“法”字来维护和管理,而不能任由这种“欺穷”现象发展和蔓延下去。

我最看不得以强凌弱了,这让我内心发凉.灵魂颤抖.

我想说,俗话说人穷志不穷.可是现在的穷人都成了只会自保的可怜虫.一点都不团结,可知道今天受欺负也许是别人,明天会是谁呢!你们越自保越不团结.就越没有保障,这就是物极必反.

穷人,弱者.一个人的力量很渺小,富人个体力量大,穷人若是不团结,肯定受欺负.一个穷人是一个石子,一个富人是一块石头,穷人要是团结起来,石子多了照样把石头掩埋.以前我们总说少数服从多数,可是现在我们的情况是多数服从少数,为什么,因为散,惟利是图.富人的钱把什么也收买了,穷人根本没有什么权益.

别怕浪费你们的一点赚钱时间,遇到那些不平等的事情,哪怕集体帮着向社会舆论反映一下,他们也不会那么猖狂.你们没有任何平等和权益哪里能高效率的赚钱,平等的竞争.

你们不说话,富豪们却在天天宣传财富理论,用钱把你们变成奴隶.像和他们竞争!连起码的平等和尊重都没有,你拿什么竞争?

希望弱者人人自保护不要再持续下了,你们都成了一个个弱小的个体,强力随便踩死一个就好象踩死一只蚂蚁.除了法律,社会道德要大家来维持的.只有弱者的团结,才可制约弱肉强食的残酷性和争取一定生存空间.

大家不要再集体纵容强凌弱了!这样才可以真正实现诚信,共赢.和谐的社会环境

最后还是向全国的富人发出一个倡议:别欺负穷人,占了上风就让着点。虽然任何社会不可能真正公平,可是你们也该悠着点!别做的太过!

哪里有欺压,哪里就有反抗.别以为现在人人自保,事不关己不多事,你们就可以随便欺负每一个个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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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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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为什么好多年了,都不要求我们唱国际歌了?以前天天要唱的,不唱不许吃饭!!

2008-11-06 18:09:50

谁给了富人欺负穷人的胆量?楼主有两点没说出来!那就是:法律的漏洞和执法的当权者!比如:驾车者有保险,出了事基本花钱了事,而这些钱大部或全部由保险公司支付。身家几百,几千万的,交不起区区几千元保险费吗?所以,你们去交通部门查查,为什么人车事故率高于车车事故率?因为车车相撞两败俱伤,人呢?就不说了!这就是所谓的法律所保护的对象和目的!再比如:劳动法有一条大概说:工伤申报时间为最多两年。我有个同乡就是被这一条害了!他工伤后一个星期,家属曾多次去公司和劳动局讲工伤申报的事,公司很客气的说,会申报的,请放心。劳动局的老爷呢,一脸的不耐烦:公司会来申报的,不需要个人申报!结果呢?未申报!找他们,回答:超过年限。讲理,无理可讲,法律规定的!你说,这不是法律的漏洞和执法者所给予的权利吗???
  为什么法律要“留”那么多的漏洞?那些“做”法者在“创造”这些法律的时候,是否正吃着哪位“大款”的喜宴或坐着宝马在游山玩水?否则,漏洞这么明显,竟没人过问?为什么就没有一个能让穷人“钻”的“漏洞”呢?
  为什么某些当权的,明明钻了“洞”竟不承认呢?我认为他不能承认,否则,以后钻不了,也堵了人家的“洞”路,何苦呢?

2008-11-06 18:04:24

上好焉之,下必效之!

2008-02-18 09:20:13

说白了.还是以前的生活,富人是地主.穷人是农民....
没国家时.没法律.有国家时.也没法律.
法是有钱人才用的~~~~~~~`

2007-10-07 19:52:58

张伟~~你以为这个社会很平等啊~~要么你太天真了~要么你还没有碰到~~总之你会碰到的~~

2007-10-01 08:52:05

现在的社会就是这个样子的~很多不公平的事情太多了~~哎~~

2007-10-01 08:49:59

真看不上一些女孩对富人的那种赤裸裸的羡慕自卑的目光,让人恶心.少点虚容,多点勤奋,清纯点好不好.穷不是被人看不起的理由,穷且懒且虚荣不光被人看不起更被人厌恶.中国的女性别这副嘴脸好不好

2007-09-30 23:24:46

写得很好耶!

2007-09-30 21:18:48

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富人有什么了不起的

2007-09-30 21:10:48

对那些没有素质的暴发户真的是无话可说!

2007-09-30 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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