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央视的《中国法制报道》节目中,看到了一个让我感到十分震惊的案子。从学法律到做法律工作的二十几年时间里,不管是上法律课,还是看法制节目,或是接办法律案件,我从来没有涉及到过这样猪狗不如的罪犯。
案情是这样的:在江西的一个小镇上,一位三十多岁的母亲,由于丈夫去世,带着三个未成年的女儿改嫁。继父居然对三个分别是八岁、十二岁和十三岁的未成年女儿,动了邪念。这个禽兽不如的家伙,先是强奸了十三岁的长女,后又把魔爪伸向十二岁的次女,甚至八岁的小女。致使长女在十三岁时怀孕,生下一男孩;二女和三女分别在十二岁时怀孕,也都生下一男孩。这个继父让每个年幼的继女,都给他生了儿子,这是人干的事吗?每个姑娘被糟蹋怀孕之后,他就将姑娘嫁出去;并且丧尽天良地在姑娘已出嫁之后的日子里,想方设法地将女儿带回,继续实施奸淫。这桩罕见的一家三姐妹遭强暴的连环奸淫幼女案,犯罪行为前后持续长达五年之久。现此案已审理终结,魔鬼继父被处以极刑。
案卷已经合上了,可这起案件的离奇,却给人震惊和思考。
其一、继父在蹂躏三朵小花的时候,母亲在干什么?三个姑娘说,继父摧残她们,都是在母亲离家的时候。但是,长女怀孕的时候,母亲已经知道继父的兽行了。但出乎人们意料的是,母亲对此不以为然;他任凭继父把魔爪伸向一个个女儿。看着一个个女儿十二三岁就做了母亲,又看着恶夫把姑娘们一个个嫁出去,母亲没有采取任何的维护行动;甚至没有对恶狼给以一点点的劝阻和指责。唯一让她有反应的,是色狼被处于极刑的判决。她不无遗憾地对记者说:“又不是一只狗一只猫,判死刑太那个了”。但姑娘们被疯狂摧残的时候,她好像没有这样的怜悯和惋惜。
这个让人先是惊讶,再是气愤,然后是可怜的母亲,很耐人寻味。细想一下,她有着许多女人的痴爱,她太爱她的丈夫了。我们只要想一想其她那些同样是已婚的痴情女人们,就不难理解这个女人了。
还记得上海那起轰动全国的杨玉霞毁容案吧。作为小学教师的杨玉霞,一个已婚女子,疯狂地爱上了另一个有家的男人徐国初。她不能忍受没有徐国初的日子,她要毁掉徐国初那在她看来是他们感情世界中的障碍的徐妻和徐女。她在采取罪恶的硫酸毁容手段之前,对幼小的女儿做了最后的告别:“今后妈妈不能照顾你了,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随后,便将浓硫酸泼向徐妻和徐女,导致两女被重度毁容。可见,杨玉霞作为一个女孩的母亲,她也知道自己逝去之后,女儿会很可怜;但她不能为了女儿而放弃她罪恶的复仇计划。她不是一时冲动,她已经考虑好了,没有那个她跪下来乞求地说“我爱死你了”的男人,她无法生存。在人性的母爱和具有不可抗拒的魅力的情爱之间,她选择了后者。
当然,当母爱和情爱两者发生冲突时,不是每个女人都会选择自己的欲望的。我们曾经看过由宋春丽主演的曾作为上海国际电影节开幕式影片放映的《九香》,和老艺术家郑振瑶的代表作《残月》,这两部影片的故事都讲得是丧偶的母亲为了子女的幸福,宁愿牺牲自己的爱情的故事。在现实中这种现象大量存在。这也被当成是我们国家妇女忍辱负重,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传统美德,长期歌颂。这是不是一种美德,我在此不想过多地评论;但是,不能否认的是,这种现象,在我们国家很长一段时间里,非常普遍地存在着。
当然,也有相当多的母亲,当母子情和爱情产生了冲突和对立的时候,母亲选择了后者。我们也看到了这种类型的一部典型的影片,这就是由斯琴高娃主演,严浩导演的《天国逆子》的故事。母亲不能忍受瘫痪在床的丈夫使她丧失了性爱,残忍地将病中的丈夫杀死,抛下一堆儿女,跟着小木匠跑了。我们对大胆地追求自己幸福,尤其是渴望性爱的中年女性的反叛行为,深表理解;但是,如果为此触动了法律的天网,法律是无情的。
上面提到的江西那位三个女儿的母亲,虽然没有帮助丈夫实施犯罪,但是,作为三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她的冷漠和看客行为,违背了监护人应尽的职责,是违法的。但是按照我们国家的现行法律,要追究这位母亲的刑事责任,还找不到根据。
其二、这个案子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些年由于我们国家离婚再婚现象的大量出现,继父强奸继女的情况,时有发生。
理解此事并不难。继父和继女之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又是异性;继女往往总比母亲要青春美貌,更有魅力;长期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又有太多的独处机会,发生性行为不足为奇。此事又分两种情况,继女在十四岁以上或以下。如果继女在十四岁以上得话,要看继女的意愿了;继女自愿发生性行为,继父不构成犯罪,继女被强迫,则继父构成强奸罪,继女在十四岁以下的,则不管继女是否自愿,一律按奸淫幼女罪论处。
我们国家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就子女归父还是归母抚养的处理,往往更多地从父母双方的意愿和双方的经济条件来考虑,同等条件下,往往认为孩子归母亲抚养更合适。从目前不断发生的继父对继女的性侵犯来看,未成年的女儿跟亲生父亲一起生活更合适。虽然偶然在法制节目里也会看到亲生父亲的兽行,但比起继父来,此类案件要少得多。因此,我觉得未成年的女儿随亲父共同生活更合适。
其三、此案也暴露出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那就是各级管理部门的瘫痪状态。在任何一个地方,总有党组织,有妇联,有行政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吧。一家人家三个幼女怀孕生子,不管幼女是否自愿,都已经构成了犯罪,怎么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就没有人来管呢?说做母亲的麻木,我倒觉得比姑娘们的母亲更麻木的,是当地的各级管理部门,和左邻右舍的邻居们。很多人把这当成了家事,不知道这是三起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果一家人家有三个人被杀了,群众肯定会马上报案的;而继父奸淫继女则被群众当成丑事来传,没有人意识到这是一桩严重的连环犯罪案。我们国家基层群众的法制观念如此淡漠,有关管理者应该好好地想一想,我们的普法工作是怎么做的?当地的党委、妇联、以及司法行政部门,更应该好好想一想,那么明显的严重犯罪案件,怎么就没人管呢?
其四、这个案件还给我们一些启示。现在女孩子十二岁就具备生育能力了,这还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如果在经济条件更好,生活更富裕的地区,女孩子的发育成熟期只会提前不会错后。因此,如何做好少女们的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工作,变得非常重要。同时,有人那些限制中学生和大学生们谈恋爱的想法,也显得太过时了。十二岁的姑娘已经可以正常地生孩子了,超过十六岁的姑娘有了心上人,父母还大惊小怪的,谁出了问题呢?由于社会的需要,人要先完成学业,然后再成家立业。社会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需要,根据自己的发展目标,提出规划要求,比如,控制人口的出生率,提倡晚婚晚育等,使社会人口合理化;但是,社会规划却不能阻挡人的正常生理成熟。我在前面已经写了多篇文章呼吁社会对十六岁以上的学生谈恋爱以宽容和平常心对待,不要把正常当异常,更不要用羞辱来惩罚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们;否则得话,这种对正常人性的蔑视和惩罚,将会使孩子们带着罪恶感来审视自己的性成熟,其后果是非常有害的,甚至会毁掉孩子们的一生。
一起案件表面上看来只和当事人有关,但是,如果案子带有一定的社会普遍性得话,对案子的透视和分析就显得十分必要了。因为,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最近更新时间:2008-04-15 15:36:11 浏览数(299)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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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直面各种社会问题。希望多交流。
2008-04-15 15:36:11
这里所说的,在80后的下一代,。。才有可能实现,反正上一代还不能接受啊
2007-12-15 03:21:55
看了你写的文章知道您一定是个正义而善良 的人,但您听说过中国还有没土地,住宅,甚至连一张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身份证都没有,25年了,一家人靠乞讨为生........................
2007-10-21 22:32:43
帮帮我好吗?
2007-10-21 22:16:05
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
2007-09-18 09:14:53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虽然是个愚昧的悲剧,但仍不断上演着
2007-09-17 22:19:53
全中国的悲哀啊。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失去的也很多阿。
2007-09-17 22:07:30
悲哀,枪毙便宜了那个畜生,应该处以凌迟
2007-09-17 21:25:59
畜牲,禽兽.
2007-09-17 20:42:14
那位做母亲的没有人性!一个对自己未成年的女儿也要下手的男人,她还爱个什么劲啊?禽兽不如的狗男女!
2007-09-17 20: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