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规定,2003年以后回国的赴日研修生,在日本研修期间凡参加社会保险的,在研修结束归国后,全额返还,其中80%回国后由经办单位协助反款,另外的20%(个人所得税)必须由日本会计事务所代为办理。现在有很多赴日研修生回国人员没有办理20%款项返还事宜。
由于信息传播或个人权益被忽视等诸多原因,我国赴日研修生并不清楚日本政府作出在日本研修人员所交纳税款返还问题。针对此情况,我公司出于我国研修人员的合法权益,愿承担去过日本研修人员的纳税返还代理工作。
退税须知
退税个人需准备以下物品:
1 年金手帐(蓝皮本)
2 脱退一时金送金通知书(白底蓝字)QQ523353528 电话13953733397
最近更新时间:2008-05-08 19:58:20 浏览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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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8 19:58:20
签名:我本不是地球人,我来自火星,在此召唤同族人到我空间聚首。@#@#%#%¥#%@
2008-05-07 22: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