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已经判完,是坐牢五年,罚款2万另外17万要赔偿。判的是否得当?换一个角度看,银行柜台前都有当面点清,出门概不负责,按照这个推理,就是许霆在取钱的时候,银行也是当面点清的,ATM就是银行的代理人,他们都双方点清了,因此,他出了ATM机房间,就没有必要对银行负责了,不知银行是否同意?
还有,ATM机中出现假币、点钞币之后,不知他们是否负责退还,如果不退还,那么17万元也可以不退还。
ATM机对每个人每天的取款是有限额的,为甚么这个机制没有发挥作用?银行是否要承担责任?
如果ATM机可以出现这个情况,那么随还敢将自己的钱存在不负责任的人的手中?
对软件开发商、银行接受软件的人为什么没有进行处罚?至少银行内部对于接受软件的应该处罚,开除,对于软件开发上应该索赔。17万元应该向开发商索赔。
最近更新时间:2008-07-15 11:37:26 浏览数(125)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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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认为现在的法律是为全中国人修定的,那你就错了,如果你认为现在的法律是为保护平民百姓定的,那就更错了,人家银行那是财大气粗哦,用钱都砸死你了,知道什么叫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吗?不就是这样,平常我们在街上公车上抓到小偷,送到派出所,人家民警叔叔教育一下就放咯,谁让被偷的你是平民百姓哦,不平等又能这样?
2008-07-15 11:37:26
悲哀啊。。。。严刑峻法。。。民实不堪。。。。
2008-04-08 16:09:21
罪与非罪他的选择是错误的!!!
2008-04-08 10:50:53
开发商赔了啊,还向开发商索什么?
2008-04-08 08:20:04
佩服,我根本没有想到这么多!
2008-04-04 17:15:08
实际情况是银行很大一部分钱,都被银行领导贷款给关系户,几千万,几个亿元根本追不回,这损失不知是17万的多少倍,为什么哪些银行领导不用坐牢?
2008-04-03 23:37:15
这是个永远没有自由和公平的世界。尤其法律是掌握在别人手里的时候。有钱人之间都可能不公平,因为涉及到权力的大小。何况有钱人和没钱人之间。这是一场有钱又有权的一方和一个没钱又没有权的孩子之间的关于公平的较量。结果在还没有较量之前已经分晓......
2008-04-03 23:23:37
一审判的还说的过去,改判像儿戏.若是第一次取完回去,等银行要钱,那是有错.可这人居然又取了第二次,第三次......真是丧心病狂啊!这罪还小么.就像一个人突然发现一富豪门没锁,于是给他来了个大搬家.然后得意地宣称:活该啊,谁让他不锁门.拿也白拿啊.给我打电话,谁搭理你啊.逍遥的日子过了一年,被抓,哭喊着"我有什么错,不把门锁好".
"路不拾遗"是我们的愿望.教育孩子我们说"不是自己的东西莫伸手,可耻."可这个父亲的行为没教育好孩子也就不足为奇了.
2008-04-03 20:57:02
不明白法院就真的判他的刑,没道理,没天理!~
2008-04-03 20:08:21
考虑的不错,但答案呢?给开个药方吧.....
2008-04-03 19: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