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的不婚同居主要特征是不以结婚为目标,而且是"萍水相逢","绝对自主"和"互不纠缠".这种现象在许多人眼里被视做"道德败坏".可是:
一,"不婚同居"在自己与对方的关系中,空前地,充分地尊重对方的权利,真正实现了"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否则纵然有万千的"自己"巴望着能跟什么人来个"不婚同居"又岂有一个"对方答应?反过来看,在当今中国,"合情合理合法"的"婚内强奸"何其多.相比之下,究竟哪一个才更道德一些?
二,"不婚同居"在自己与其他相关者的关系中,实行的是"我活,也让别人活".因此他们才能做到互不纠缠,也就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的同时,并不去侵犯自己和对方的配偶.恋人,父母亲属等人的权利.反过来看,那些非要"棒打鸳鸯的父母,那些为了离婚大打出手的配偶,那些自己"无性"还不放人的夫妻,可曾知道还有这样一条道德?
三,"不婚同居"遵循爱情的定律,既做到了在过程中与特定时段中的"专一"又不搞"从一而终".
如果这不算新道德,那就太短视和浅薄了.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人会在一生中多次结婚,次次专一;多次离婚,次次合法.在离过婚的人已经占城市总人口的4.5%的今天,难道我们还不应该为这种"连续专一多偶"现象多少做一些道德准备吗?
四,"不婚同居"把性放回到它原来的位置上去,既不那么可怕又不那么宝贵,顺其自然而已,反过来看,那一路鼓吹"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传统道德,难道还要让它继续杀害所谓"失贞"者吗?
当然,就象它不是一坏全坏一样."不婚同居"也不可能是一好百好.问题是,如果只知道它破坏了什么,却看不到它建设了什么,那就是观察者的失误了.
当"性"即将发生和发生之后,我们不应该去问它是不是符合所谓的社会道德;也不应该仅仅问它是不是属于当事人自己的权利,还要问它有没有侵犯他人的同样同等的权利.如果既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也确实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却违反了所谓的社会道德;那么肯定是那个道德错了.而不是相反.
总而言之,这种个人权利式的爱情主导的道德可以总结为:以自己的权利为前进动力,以对方的同等同样的权利为前提,以不侵犯所有相关者的个人权利为界限,以爱情为主导.如是,那么中国性革命的前途就会像它本身那样美好.
最近更新时间:2008-04-20 23:27:35 浏览数(1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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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與同居的分界: 只是在於是否擁有合法的炒飯證明而已. 時代改變了, 兩情相悅的情況下, 似乎是可行的!
2008-04-20 23:27:35
有道理.
2008-04-10 17:00:50
只要你和他一起觉的很快乐。。。。。。。。
2008-03-12 14:46:53
有利有弊!是学着去爱。但不能因为补婚,而没有责任!
2008-02-22 12:14:28
有一定道理,该想一想。
2008-02-21 00:37:06
en zhidaole
2008-02-10 21:44:37
这是很具争议性的话题。是转载的,还是出自您的手笔?
2008-02-04 13:04:25
对了,爱情只是几年或几个月,其实真正的原因是亲情和感情.
2008-01-29 23:30:04
我是不婚同居的受害者,其实如果结婚的话在大的错误应该可以原谅,但是同居的话应该是没有商量的余地.
2008-01-29 23:28:54
同居现象的挑战
其实,不婚不等于没爱或没性,不婚女性也应有自己的生育权。在没有给婚姻制度找到更好办法的时候,似乎越来越多人选择同居来规避婚姻的“麻烦”,尽量享受简单生活,彼此经济独立,你情我愿,没有法令约束,却更代表自己忠于感情的选择。
法国美女政治家罗亚尔和他的伴侣同居25年,育有4子,却一直“没有时间领证”。虽然在确定竞选法国总统之后,她们还是“腾出时间”履行结婚手续,但是人们不会忘记她用“资本家的制度”这样的字眼,来形容婚姻。
也许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在国内很多大都市中,许多年轻人也视“同居”为很正常的事情,甚至是从恋爱到婚姻的必然过渡。李银河认为,同居将是今后社会的趋势,但在目前国内特别看重家庭价值的大环境下,婚姻还是国人的首选。
不管是出于无奈还是主动选择,中国的不婚族队伍逐渐扩大。尽管目前还没有形成社会问题,但迟早会对婚姻传统、法律以及社会保险制度等提出严峻的挑战。
2008-01-25 11: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