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行善的困惑
四川大地震发生后,中国社会各界和企业迅速掀起历史上罕见的捐款、捐物、献血高潮,义举之风温暖华夏,人性之美感动世界。
但一些名企和名人虽已向灾区捐款,却仍遭到媒体质疑和网民责骂,理由是他们的捐助数额与财富不成正比。
当篮球巨星姚明在第一时间宣布向灾区捐款5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0万新元)时,一些网民批评他的捐款额相较于他的收入而言太少;当姚明将捐款增加到200万时,仍有人说这点钱对他不过是“九牛一毛”。著名运动员刘翔与教练开始捐出50万元,受到不少网民的指责;刘翔昨天又宣布追加捐款300万元,还有人觉得不够。
马云、王石、潘石屹、张茵等富豪企业家更因捐款数额或时间没有达到某些网民的预期而被指“为富不仁”,遭到各种诋毁。甚至连香港富豪李嘉诚以1亿3000万元巨款名列个人捐款排行榜榜首,也有人说这些钱不过是当年李嘉诚为赎回其子李泽钜而向绑匪交付赎金的十分之一。
有人将美国政府100多万美元(逾135万新元)捐款和沙特阿拉伯政府捐助的6000万美元进行对比,得出美国对中国的友好是“虚伪的”结论;诺基亚、麦当劳、肯德基等知名企业也被戴上“国际铁公鸡”的帽子,还有人号召**这些“没有良心”的企业;某报用“外资金融机构在华暴赚4700亿/捐款不到4000万”这样的标题表达对外资金融机构的不满,被多家网站转载。
这些对名人、名企以及外国政府的指责大多打着“国家民族”或“为民请命”的正义旗号。一名吉林网友在搜狐论坛上对姚明写下这样的话:“不是人民苛求你,你要记住人民在养你!你捐个年收入的十分之一又怎样?捐几个广告收入又怎样?你可以想想为啥那么多中国人现在对你不满,你想想你自己尽到自己的责任没有,你一贯以来可是中国人民的骄傲啊,中国人民相信你会做得更好!”
其实,这些指责很多都与事实不符甚至是空穴来风。以姚明为例,除了个人捐款外,姚明还利用他的影响力向美国社会呼吁为四川灾区捐款,得到NBA联盟和普通民众的响应,这恐怕比他个人多捐一些钱更有意义。网络上一度盛传的阿里巴巴集团掌门人马云只捐1元钱也被证明是“恶搞”,事实是,阿里巴巴集团已经为灾区捐款和筹款超过4744万元,马云个人在地震发生当晚就捐款100万元。
在网络时代,批评的力量被成倍放大,名人、名企一不小心就可能成为众矢之的,这或许不是一件坏事,有利于舆论对名人名企的监督。但当名人捐款也招来指责甚至辱骂的时候,人们还是有理由怀疑批评的力量是不是用错了地方。
一些人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抨击某些名人或名企的捐款没有达到某种似是而非的标准,其实是对捐款这一善举的曲解,因为无论捐多捐少,这些人都是在表达爱心。甚至对那些没有捐钱的人也不应求全责备,因为捐款与否毕竟属于个人自由。从某种意义上说,谴责别人捐款不多实际是在逼人行善,是在以道德的名义蹂躏道德。
舆论固然应该提倡行善,褒扬那些慷慨解囊的名人名企,但舆论不应按照捐款多少来评价名人富豪的人品。以舆论压力迫使名人富豪掏钱的做法未必能够劝人向善,反而有可能挑起或加剧部分人的仇富心态,使那些已经行善、但没有达到所谓捐款标准的名人名企蒙受不白之冤。
如果名人富豪的捐款不是出于对社会的感恩和责任,而是在舆论压力下被迫作出的姿态,那不仅对这些名人富豪不够公平,也不利于建立以善良、诚信、互助为基础的社会价值观。
题图:王石
编注:1、作者于泽远;2、资讯来源于联合早报;2、标题为编者所加。
最近更新时间:2008-06-02 09:46:57 浏览数(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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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上市公司的捐款,需要开个董事会吗?不开,那这个钱谁的帐面上支付?开吧,大大小小股东成群,谁来决定?
2008-06-02 09:46:57
建立以善良、诚信、互助为基础的社会价值观。舆论不应该按照捐款多少,来评价名人富豪的人品和善心。
2008-06-02 09:38:24
但愿那些“以道德的名义蹂躏道德”的人,应该明白一个道理:真正的爱心之举是不张扬的,未留名的捐赠者更伟大。你凭什么指责别人?你是无所不知的上帝吗?道德拥有的程度不是嘴上喊得有多响,而是心灵与行动!希望你们能做到言行一致。
2008-05-31 23:05:06
无间风云
2008-05-29 11:22:31
推荐
2008-05-28 17:49:45
社会自有公论,良心也有份量。批评别人捐款少实在是一种比乞讨更让人反感的行为,后者起码还有对人的尊重。
2008-05-28 12:34:48
正如捐款是人的积极的道德义务,不捐款也是人的消极法律权利。在一个真正尊重人格尊严的社会,在人人踊跃捐款的同时,一定不应该是对不捐款的人或捐款少的人进行道德审判、游街示众和嘲讽的社会。一个人性化的和充满爱心的社会,也一定是个宽容的社会。在一个宽容的社会,对于捐赠的一分钱,我们也应该说声谢谢。作为一个凡夫俗子,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匿名散千金的潇洒,但我们不应该因为捐款或者捐款更多就自然拥有了比别人更多的道德优越感。中国人在灾难来临时展现了良好的国民素质,让我们用更加宽容海量的国民胸怀来与世界相处。
2008-05-28 12:28:25
一些外资在华企业,在这次赈灾中都慷慨解囊,表现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即使是相比之下某家公司真的捐款数量不多,也不应该被围攻或者在公共舆论空间受到语言暴力的围攻。捐款毕竟不是公司要履行的法律义务,敦促企业捐款除了用道义上的感召,不应该用其它任何强制手段。只要一个企业的收入来源合法,任何法律义务之外的强制支付都是一种抢劫行为。即使是在救灾这样的非常状态中,法律秩序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应该得到尊重。如果我们无法避免地不幸成为灾民,我们至少能保持人性的高贵与尊严而不成为暴民。
2008-05-28 12:27:14
捐款行为的两大原则是自愿和不求回报,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捐款就成了税款或者是买卖支付。自愿,是因为捐款者听从的是他内心的道德召唤,而不是外部的法律义务或者是对制裁的恐惧;不求回报,捐款才一方面不带有利益交换的性质,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方面,它使得捐款与施舍不同,它不会让受益者产生依赖关系和需要感恩戴德的不平等心理。因此,捐款如果不是匿名的,至少也应该努力做到捐款人与被受益者之间不形成一对一的直面关系。
2008-05-28 12:26:25
富人有富人的難處。他們富有不等於家里有好幾百憶的流動資金堆着。打個很簡單的
比喻。你擁有一間一百萬的房子﹐你月收入是一萬。如果你把自己一個月的工資捐
出去也只不過捐了自己財產的1%。但你這一萬工資恐怕還要養家里的老幼﹐再加一
大堆的生活費。那企業家面臨的問題也一樣﹐他機構大﹐開銷也更大﹐要養活更多
人。反過來﹐你會把自己的房子給賣了﹐然後把自己10%財產給捐了嗎?
2008-05-27 10: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