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见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北京11月21日讯今天下午4点左右,北京某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竟然却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19点20分),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在长达3个小时的僵持过程中,该男子一直对众多医生的苦苦劝告置之不理,该医院的院长亲自到场、110支队的警察也来到医院。为了让该男子签署同意手术单,甚至医院的许多病人及家属都出来相劝,一名住院的病人当场表示:如果该男子签字,则立即奖励他一万元钱。然而所有说服都毫无效果,该男子自言自语道:“她(指妻子)只是感冒,好了后就会自己生了。”过了一会,他开始放声大哭:“再观察观察吧”。医生和其他病人百般劝服下不能打动他,该男子竟然在手术通知单上写上:“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为确认其精神没有异常,医院紧调来已经下班的神经科主任,经过询问,其精神毫无异常。
该医院妇产科医生在3个小时的急救过程中,一方面请110紧急调查该孕妇的户籍,试图联系上她其他家人;一方面上报了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得到的指示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在“违法”与“救死扶伤”的两难中,医院的几名主治医生只好动用所用急救药物和措施,不敢“违法”进行剖腹产手术。呼吸机已经无任何作用,几个医生轮番进行心脏按摩。晚7点20分,22岁的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看到妻子真的死去,这名男子当场大放悲声,说要签字给妻子手术。
看完消息,震惊之余,唯有悲哀。就因为一个签字,导致两条人命的死亡。我之所把这条新闻完整地转载过来,也是想让大众了解最真实最细节的情况。恐怕没有这样对细节的完整描述,有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会质问医院了:一个签字就真的这么重要吗?危急关头,两条人命难道还没有一个签字值钱?
但在我看来,北京的这家医院已经做得足够仁义了。面对一个如此愚昧的男人,就算是院长与110的亲自出马又能如何呢?如果说是因为没有钱而不进行手术导致两条人命,估计这家医院这回就说不清了。完全的免费手术,唯一的要求就是一个男人的签字,如果这一点还做不到的话,那么还有哪样才算“救死扶伤”?况且,医学还许多末知领域,对医生和病人来说,风险随时存在。另外,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这也是国家的明文规定。
那么两条人命致死究竟是谁之过?我觉得主要是这个愚昧的丈夫。那么又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让这个男人面对死亡的威胁变得如此固执,愚昧,冷漠与麻木呢?在一些偏远的地区,由于文化水平和一些封建迷信的影响,,思维意识还停留在那种古老落后的意识之中,现代文明对他们还很遥远,就像有的人甚至连孩子的出生年月都要算好八字来人为安排。也许正是深受这样一种思想的影响才使得这位丈夫变得如此固执,愚昧,冷漠与麻木,面对死亡,他毅然在手术通知单上写上:“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
或许,人就是这样,只有当事实摆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才知道后悔。两条人命离我们而去,面对这样惨痛的教训,真希望这样的人间悲剧不要再上演!
最近更新时间:2008-04-04 16:25:40 浏览数(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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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东方社会还是在西方社会,病人都有选择治疗和拒绝治疗的权利。我们为什么要强迫一个不愿手术的病人接受手术治疗呢?强迫病人及家属接受某种治疗就是人道主义吗?只要尊重病人的权利才是人道主义。
2008-04-04 1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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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7 11:08:32
医生的祖师华陀治病救人从来不讲制度,更不要病人家属签字.
2007-12-03 22:49:54
不是男的不鉴名,而是鉴了三次,这是南方都市报社记者调查的.
2007-12-03 22:41:31
中国大多数男人但又是比较极端的代表,不愿负责任
2007-11-29 09:14:09
看到这样一条新闻,这几天内心一直不很踏实。昨晚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丈人和丈娘,他们的反应给我很多思考。
网上的舆论大都对这个“丈夫”不利,更有愤而指责攻击。而我的亲身经历却告诉我,这种指责是不公正的。这样的感受只有在自己经历的急症室生离死别后,经历 了无知和无奈的选择后才才能体会的。无知是因为,我不懂医术。在医院的环境下讨论医疗或治疗方案问题,我的高学历让我承认自己的无知。无奈?那时因为,我 明明知道自己无知却要面临选择。不能不选,而且选择的结果事关最亲人的生死。
回来说我丈娘的见解,其实也不算什么见解。她说:“我们老百姓又不懂医术,怎么选?签什么字?医生拿定最佳方案就是了。”我又告诉她“不用选,只有一种施 救方案,要他同意手术。”“啊!没有选择还签什么字啊!”而且我发现这种看法在上一代人中很普遍,只是他们大都不上网,没有形成一种主流的网上意见。
我发现了其中的差别。有过类似经历的人大都认为这是医院或者制度的过失。“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啊!当很多人在惊讶于,这个丈夫怎么能面对生命坚持不签字 时,有没有想过:不管签字与否,这张纸承载着亲人对生命的期盼。当家属无法在这张纸上找到期盼和希望时,这张纸便走到了患者和家属的对立面。有人或许认为 这样说太绝对了。但我认为事实就是如此。“签字”和“不签字”之中有一个选项能让自己的爱人活,一个能让自己的爱人死!或许实际情况中的“能”与“不 能”,应该是“可能”与“可能不能”。但对家属来说,“可能死”的情况是绝对不容许出现的。每个亲人都会说:“我一定要他/她活”。而旁观者却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说:“这个‘一定’可保证不了。”而医生就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看病的呀!
大家应该看出我想告诉大家的道理。就是在这种面对亲人生死之间做抉择的时候,很少有人,应该是极少有人能理智对待的。所幸的是,一些律师也发出了这样的见解,就是家属的这种情况下内心非常复杂,不具备判断能力来签字或负责。
我可以告诉大家,我当时的亲身感受。哪真是泰山压顶!全身冰凉,没有任何基本判断能力。医院有人说:“从没有看见过这样的事情。”他们说对了。大多数人, 只要你往他手里放一支笔,把签字的地方指出来,都会签字。你就是放一张卖身契或者借条,大多数人也都签了。眼前签的是什么?一个字都不认识!这种情况下的 签字程序,毫无实际意义。签字人,大都只想一件事:时间过快点,亲人赶快好起来。
有关这个丈夫的内心所想,我就说到这里。只是希望大家不要因为他穷,是从农村来的,就胡乱猜测“医药费”和“第二胎”问题。有钱人的想法往往比较复杂,而穷人的期望反而单纯。
我另外向说的,就是这个制度执行的疑问。现在网上大都只关注于“条例”的合理性。很少质疑,“条例”是否真如医院所说?
其中一段报道引起了我的注意。就是医院上级说“家属不签字,不能做手术”。如果从法律上来说,“刑事问题”已经不存在了。“强行手术”的问题也可以在这个 时候化解。网上的报道没有给出确切的时间,但我想:院长应该是在死者仍有希望前20分钟至半小时请示的。因为等待答复准备手术差不多就是这些时间。这也是 孕妇的唯一希望。钱是公家的,领导和主刀医生此时手术,没人会被判刑。可得到的答复却是“家属不签字,不手术”。那个院长的心脏病会不会就是接完这个电话 后发的?
所谓“不能强行手术”只集中在某两条法律条文上,但法律也规定了特殊情况的“灵活模糊”带。
特别不能让人接受的是:所谓精神状况检查。报道说得很明白,没有正式的检查,只是说了几句话而已。是这个精神科医生水平高,还是中国的精神科水平差,还是 精神科本来就这样简单?大家如果有过类似经历或者问问有过类似经历的人就可以知道:这种情况下,人的精神能完全正常吗?他精神正常,老婆死后还要医生去看 看肚子里的孩子?
最后想对大家说,不要再骂那个丈夫了。也请法律界和医疗界共同探讨一下。如果简单的认为医院没有过错,那么同样的悲剧就一定还会重演。
2007-11-28 12:23:24
过多责怪这个丈夫是不公正的。旁边有很多劝是事实,可这条人命对旁人并不很重要。医院既然请家属签字,就不能把现在的结果推到“不签字者“的身上。否则对患者家属就不公平了。
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这样的例子,不做手术比进行手术要好,至少亲人可以多活一会儿。我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上了年纪的人大都认为医院或制度有问题。而年轻的人大都认为丈夫傻或者可恶。看出来区别了吗?当你在发表评论的时候有没有设身处地的思考?有没有经历过这种急症室生离死别的残酷?有没有被要求签过这种字?是否知道人在这种情况下的心理?
有些律师说地很好:家属在这种情况下心理十分复杂。可惜,在网上没有什么共鸣!我觉得,是上网人群的年龄结构导致的认同感差异。
我觉得,应该由主管部门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医院的所为是否真与“条例”所述相符。网上大家都只对个别条文作了解释。但“条例”中有很多特例的规定。医院上级的“不签字,不手术“是否真的就从法规上合理?
我想法律不会如此愚蠢。既然大家都一直认为“丈夫”的决定是错误的,那么他的错误决定怎么会害死他人的生命?还有那么多人眼睁睁看着,让他发生。也许“丈夫”,“老人”,“律师“真是对的,这种情况下人的心理太复杂,就连“非亲属“都无法面对生命冷静思考。
2007-11-28 10:29:28
我最讨厌听到病人讲得一句话就是:你们是医生哎,我不懂哎...
你不懂,你可以问,我不解释清楚是我的错,而现实情况是我坐在办公室等你来知情同意签字,你都不来,你还要我怎么办?
2007-11-29 00:17:00
我也知道这个事,就我的看法.在现在出现这个事是不可避免的.我们现在还不可能和发达国家比,他们现在是全民医保,他们不会担心病了没有钱治,也不会担心医院会对他们做的太过分.
我就是想说,在现在的中国,象这样的事其实经常会发生,而这次拿这个出来说事,应该是有某种所示的.
我们可以看看周围,你会觉得现在很好吗?
你们都说那个男的愚昧,我倒认为他是太单纯了.他听的太多的关于现在医院的纠纷,医院的那点破事就不多说了.但是,对于他来说是,对医院已经很不信任了,但是,病了还是要到医院去的,他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如果有其他的选择,我想他肯定会立刻做出选择的.
他也是人,而且马上就要做父亲,他比谁都难过,对这点我们应该理解.而他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那就要看实际情况了.
首先,他们一定在小诊所先看的,而小诊所一定说了这个很严重,所以他们才转到大医院的.
其次,他们是因为感冒了,所以,在他的思想里,医院应该是治感冒呀,怎么经过了检查了,就要动手术呢?也许这就是大医院的行是方法,我认为还不如一个小的诊所呢.
再则,医院为了让他同意,也使尽浑身解术,先找神经科,在找警察,都不行了,就请示领导.最后也是能医也不敢医了.
是呀,我们医院已经是做到仁之义尽了.他们不敢擅做主张,在常理上绝对是正确的.但是,为什么还会发生这样的事呢,医院就不要好好想想.是人命重要,还是道理重要.
最后,我想说一点,在现在的社会,尤其是广大的农村,他们的生活现状真的和电视天天说的一样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也是农村的,我现在在城市打工,比在家里是要好点,但也失去了很多,没有亲人在身边,什么都要靠自己,压力很大.象我这样的,现在有很多,而我们却不能同城市的同龄人一样,那他们凭什么就比我们要享受的多呢.所以,有的人不会有这样的感受的.
2007-11-28 22:34:05
医院没有任何可以责备的,只是丈夫莫名其妙。不过说回来了,手术是有风险的,如果国家法律真的允许不签字就可以进行手术,恐怕到时也会有一堆的问题
2007-11-28 22: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