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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具有传染性。如由一个“史上最牛钉子户”之称谓演化而来的,就有“史上最牛的警车”、“史上最牛开发商”、“史上最毒后妈”等,居然连“史上最贵的清洁工”也能想象出来,叫人感叹不已。
原本担任公司资深策划的杨华(化名),在怀孕后从人事部门接到一份换岗不换薪的合同,她的职位变成了一名清洁工,负责清扫公司男、女厕所,负责地面、纸篓、马桶和洗手面盆等的清洁、消毒和卫生工作。月薪仍然是9000元,成了“史上最贵的清洁工”。
评述该新闻之前,我想引申一下前人著作,论证一下“史上最贵的清洁工”是否名副其实。近来看清人笔记,其中有这么一则,说奸相严嵩当政期间,一些城市的当铺、酒肆为了避免地方官吏和无赖的盘剥,往往在门面显眼处挂一个牌子,上书“严丞相来过本店”。这个做法沿袭到今,很多企业家都把和领导人的合影、题词,贴到最显眼的地方,一些人以为这是企业家显摆,其实为了吓唬一下那些吃拿卡要的部门。
那么,这个牌子怎么来的呢?严嵩不会到当铺去的。笔记记载说,不管是谁,只要拿严府帖子来,本店即送程仪3000两银子,程仪就是路费。据历史学家考证,按照米价换算,3000两银子等于现在100多万元的购买力。我们可以假想,严府的清洁工要想找到当作垃圾扔掉的严府帖子应该不难。就算运气糟糕透了,一年到头碰巧捡到一张,随便拿到一家当铺也能换3000两银子,显然比这个杨华女士收入高多了。
当然,这是题外话。我只是想奉劝我的同行,“史上最X”这样的称谓最好少用。这种文学性质的夸张虽然很煽情,但用在严谨的新闻中终归不妥当。其实,如果能有一个翔实的国民收入报道,我想清洁工杨华女士的收入不但连“史上最贵”称不上,就连当下的一些垄断行业的清洁工也未必比得过。当然,就我个人推测,新闻之所以用“史上最贵”这样的字眼,或许旨在引起民众关注一个社会问题:妇女权益保障,其中包括工作权,生育权,协商权等。
可我通读新闻,觉得这个“史上最贵的清洁工”,不但不能证明妇女的权益受损,反而说明杨华女士的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在目前就业形势严峻、用工制度不健全的情形下,杨华女士的遭遇不算很好,至少算不差。从新闻中看,本来杨华女士参与的项目解散了,包括她在内共有10余名员工将要离职。项目解散了,不需要工作人员,公司总不能养闲人吧?但一发现杨华已经怀孕,按照劳动法不能解聘,该公司并没有解聘她,而是和她恢复了劳工合同,而且换岗不换薪。这说明该公司遵循了我国的相关法律。
从新闻中看,当事人杨华女士,包括一些网友,气愤不已的原因有两点:一是不该安排她做清洁工,一是换岗前应该与她协商。我觉得实在没必要气愤,杨华女士为什么就不能做清洁工?清洁工也是一个工作,并不轻贱,何况并不是很累,并非不能接受。至于“在换岗之前,应当和我协商一致”这个说法几近幼稚:就算协商了,又能怎样?从公司管理角度看,员工要听领导的,而不是领导要听员工的。
一些公司要解聘员工,但碍于法律法规不敢明目张胆,只能作贼似的故意捏员工的过失将其辞退,这是事实。于是,一些人就把想象的翅膀联系到了故意刁难:安排你扫厕所,你接受不了,就会主动辞职。我想,即使这种想象是真实的,我们也不应该责怪公司,公司是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行事,而且公司不是福利机构。公司有给员工定岗的权利,员工有选择离开的权利。如果杨华女士认为清洁工是下贱人做的,那不妨辞职。我相信,薪水如此之高的工作,想来做的人多着呢。
最近更新时间:2008-12-06 12:09:13 浏览数(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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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写得好,继续努力!!!
GO!GO!GO!
2008-12-06 12:09:13
很明显,公司逼她走人。孕妇有产假的公司应给她放长假才对。你不如让胡锦涛去扫地。
2008-01-09 13:27:21
我觉得工作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关键是自己的心态
2007-10-08 09:27:36
这公司很 毒!
2007-10-07 13:16:09
公司太以权压人了
2007-08-07 09:35:55
路过,不过说得有道理,所以祝福你。。。。。。
2007-08-07 09:10:40
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人嘛就是这样。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2007-08-07 09:02:55
hao
2007-08-06 21:24:56
职场是双向选择,公司可以安排员工做清洁工,员工也可以辞职。
2007-08-06 19:48:21
偷换概念。
2007-08-06 19:2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