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可是,我最近却做了一件“己所不欲,施于人”的事,所以,心里一直有点内疚。想在这里写出来。
事情是这样的。
我买了一台新的更大的液晶电视机,于是就把我那个老的,更小的液晶电视机送给了我二哥。
我过去也经常把自己淘汰下来的旧东西送人,心里也没有感觉有什么不妥。可是,最近因为一直在和我二哥讨论,能不能做到“牺牲自己,造福他人”的问题。所以就很自然地把我所做的这件事联系了起来。我把自己淘汰下来的东西送给别人,显然没有做到“牺牲自己,造福别人”。连“先人后己”也做不到,而只能说是“先己后人”。只比“先己后己”要稍微好一点。
的确,假如要做到所有的事,都是“先人后己”,那么,显然我应该把新买来的电视机送给我二哥,做到:“己所欲,施与人"。
至于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就更难了。比如说,你要吃饭的时候,立刻想到全世界还有那么多的灾民还在挨饿,那么应当马上把自己这顿饭省下来,捐给灾民。这也许只有圣人才能做到。
也许有人会说,这只是提倡一种思想,而并不是要求所有人都去那样做。但是,如果所有人都做不到,那么这种提倡还有什么意义呢?
希望大家都来讨论一下这些问题!
最近更新时间:2008-06-21 21:03:12 浏览数(16)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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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恩招冤,不要随意施舍别人,帮助别人要雪中送炭!
2008-06-21 21:03:12
国学我也有看一点,希望多指点!
2008-06-18 13:02:24
如果现在的社会学习古代的生活方式,我想就没有人类了,因为这样地球根本不会转了。愚见!
2008-06-18 13:01:37
顶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
2008-06-11 15: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