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之风从何时兴起,本人不得而知,究其小偷的家史,另一头连接的是历史的团团迷雾.在很多人看来,在原始时期,人人平等的观念被打破之时,物质享受开始搅浑在阶级地位与人性的堕落时,那一中埋在人们心理的罪恶就不知不觉被撒旦给释放了出来,一种新的社会角色在时代的发展中行成了,那便是另人反感不已的小偷.
小偷偷盗属于违法行为,这毫无疑问,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旁观者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制止和这种行为做斗争,但是我觉得这种斗争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是度的把握。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违法行为都要受到相关执法人员的追究,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公民有义务和责任协助执法人员制止各种违法行为惩治违法分子,但绝对不能代替公安民警执法。因为法律没有赋予我们这样的权力。任何不顾后果恶意殴打小偷泄愤的行为同样也属于违法的。
也许有人说,法律有不完善的地方。在现实的情况下,由于警力不足等等原因,小偷偷窃他人的财产有时候往往得不到有效地处罚,像偷自行车被抓后往往罚几十快钱就放了,放了再偷,抓到了罚完再放成了一个循环了。处罚的成本太低,现有的法律法规根本不能有效的根治这种行为。武汉的民间反扒联盟就是依据这样的原因成立,自发组织起来抓小偷。
但我觉得无论基于怎样的原因,肆意殴打小偷的行为都应该予以谴责和制止。我们这个时代的进步就在于更关注人的基本权力,香港的执法人员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经常会用到我们耳熟能详的那句话“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将成为承堂证供”。对待小偷我们同样也要保护他的基本权力。当下,我们国家正在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我想这个和谐就包括更包容、更关注每个人的权利实现这一块。对待小偷,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要弄清自己的权力和义务
最近更新时间:2007-10-11 19:35:15 浏览数(117)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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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系有恶性的....兽性系我噶本性所以杀之可以.
2007-08-18 01:42:30
上周五我也是在公交车被小偷了偷了钱包,身份证也被一起偷了。更不用说钱了,对于我来说的话 就要打。每个人都是平等的 ,都有自己的双手 ,为什么不去挣钱,要来偷人家的 偷走了小偷自个心里是很高兴,但是有没有想过当事人的感受。
钱没有我可以挣 ,身份证没有我可以办,但是偷东西那种耻辱 是不办不回来的 。那就是他爸爸妈妈生了他们这样的小偷,应该要做10年牢。不该把这样的东西来到社会作为祸害
2007-08-17 22:21:03
小偷太可恶了,不过法律法律,既然法律让民众不满意,为什么这该死的法律我们还要遵从,该改革的地方不改。。。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改在哪了呢?
2007-08-17 21:11:32
适当打几下,适可而止,可致痛而不致伤,更不能致命!大家认为如何。
2007-08-17 20:46:25
该死的小偷
2007-08-17 20:39:35
有时候钱偷点也就算了,但证件,特别是急用的证件,办起来又复杂,那时候想杀人的心都有了,你还文明,同志,除非你是唐和尚的哥哥,我的观点,必要的暴力还是要的!~!!~!
2007-08-17 16:25:03
小偷最可恶,打死活该
2007-08-17 15:26:03
打死活该!*&^%$#@
2007-08-17 13:50:59
你不会是小偷/怎么会维护小偷/
2007-08-17 10:28:31
我同意的楼主的话,支持。人家也是不得已才会去偷,或者造物弄人,他本身没有受到很好的教育,这完全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啊。德治比法制更重要。
2007-08-17 10: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