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之家 │有问必答│     我要上雅虎首页    我也使用这个模板 http://i.cn.yahoo.com/zd.2048 复制 收藏

炸弹
  • 出生地:中国 山西 大同市
  • 最高学历:本科
  • 血型:A型

炸弹不在你的朋友圈

更新时间:2008年5月25日 注册时间:2007年3月

访问量

17,597

博客文章分类

哈哈~~ 查看更多

评论

(103 )

按时间顺序查看 | 按时间倒序查看

呵呵,高中的时候很喜欢看他的东西,现在看看觉得太美水准了,读者群有太大的限制了。
觉得他入作协怪怪的

2007-09-26 15:53:10

凡有抄袭行为的,都不该成为作协会员的!道德关过不了,最关键的是,他的协作关也过不了,要不何必抄袭?有抄袭行为的,就证明其能力是有限的,就是说写作能力是有限的。

2007-09-26 15:48:12

说得好。

2007-09-26 15:36:49

作家协会别成了小偷协会!剽窃无耻,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是如此,这还有什么商量余地吗?!

2007-09-26 14:30:21

难说!

2007-09-26 14:01:33

虽然我喜欢他的文章,但他不应该剽窃别人的作品,毕竟这样的行为是可耻的,对他自己而言,更是否定了他的所有才华.即使他有才华,但因为这件事的发生,它也会被其他人否定的.

2007-09-26 13:45:06

不讲道德就失去了人性。

2007-09-26 13:25:38

切,即使是抄袭也是他本事啊~要不然原作怎么就不红呢~再说了,他还有很多没有抄袭的书,你怎么就看不到ne ?怎么就只看到别人的弊端那~

2007-09-26 13:15:57

我觉得他写的文章很好啊 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写作了 很不容易啊 我很崇拜他 即使他剽窃他也会把剽窃的东西巧妙的运用出来 只不过是借鉴而已

2007-09-26 12:43:21

他爱加入就加入呗!反正我不看他的书

2007-09-26 12:18:28

有意思!还有什么有意思的?

2007-09-26 12:13:14

抄蛋!

2007-09-26 11:19:55

DDL

支持!

2007-09-26 11:16:28

剽窃者作为一个人就有问题,更何况作为一个作家?作家是不必是道德楷模,但是他总是一个人吧?

2007-09-26 11:11:44

这算什么!有人一边做兹善工作,一边毁灭人呢?
还大大方方入香港新会政协!
想必这类人渣真当他是圣人,只是移民国外而已,一手大老婆一手小老婆再加一群小蜜,呵呵!
够人渣吧!!!

2007-09-26 10:58:51

郭靜明,四川人,男,1.53米,35公斤.曾经剽窃..............

2007-09-26 10:54:52

對於郭靜明的文字,我只想當作一種消遣~~

2007-09-26 10:11:59

赞成票!作家可以是任何东西,哪怕是人人所不耻,就是不能抄袭,因为作家之所以称为作家,是因为作家是创造作品!

2007-09-25 21:59:18

第一页 | 上一页 | 1 | 2 | 3 | 4 | 5 | 下一页 | 最末页
登录雅虎空间,给你喜欢的博客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