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杀人犯交5万赔偿获判死缓(图)
央视5月23日报道 广东省东莞市法院日前开始实施赔钱减刑制,对做出经济赔偿的被告从轻处罚。日前宣判的一起抢劫杀人案,三名被告即以五万元赔偿获判死缓。法院表示提倡对民事部分进行调解,但这项措施被质疑“有钱人犯罪受到的处罚将比没钱人轻”。
由可能的死刑到最终的死缓,法院以经济损失赔偿作为减刑的参考因素,是否超出了法律的范畴?东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陈斯认为,依法规定,被告人能够采取措施挽回损失,尽量减少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可作为减刑的依据。例如受贿罪,受贿人退赃行为会影响法院量刑结果。
然而,外界质疑赔钱可以减刑,“有钱人犯罪承担的刑事责任就可轻于没钱人吗?”陈斯回应说,并非所有刑事案件都可赔钱减刑。对于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即使被告人赔钱也不能减刑。适用赔钱减刑大多是非蓄意的犯罪案件。据报道,补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以致获得刑事减刑的判例,在东莞两级法院已超过三十起。
最新评论
| 11楼| 21CN网友 null [219.135.6.*]发表: |
2007-05-24 20:3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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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赔钱减刑大多是非蓄意的犯罪案件”,试问有哪个犯了罪还说自己是“蓄意”的,白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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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 21CN网友 null [218.19.129.*]发表: |
2007-05-24 19:5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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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这个社会的底线都给金钱冲破,这个社会将何以维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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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 21CN网友 null [218.16.186.*]发表: |
2007-05-24 17:5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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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没有王法了!腐败!试问你们这些当官的自已的亲属如果被人杀了,凶手可以用钱来减少他的罪型,你们问自已心里好过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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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21CN网友 null [202.103.148.*]发表: |
2007-05-24 14: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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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多杀几人!反正老子有钱!
这就是制定法律人的逻辑! | |
这样的社会能和谐吗?中国的和谐本来就要靠法律来维持公道、正义。也只有法律的公道和争正义,才能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人民的安居乐业。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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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以狭窄的观点去理解和运用法律,这样会使社会的失衡。
2007-06-15 22:01:30
不知道如何理解中国的法律,如果不考虑社会面,只考虑个人的点,那么何必需要法律,荒唐!!
2007-06-15 21:59:13
无话
2007-06-12 11:36:25
世道变了
2007-06-12 10:50:46
现在的法官做错了没人惩罚他,难怪被全国评选为最腐败、最黑、最堕落的是公检法部门。
2007-06-12 10:24:47
太残酷的社会了,法律怎么也那么残酷
2007-06-12 09:56:03
法律是具有约束力的,但它似孚是约束穷人而制定的,有钱不仅可以减刑,有钱还可请律师将“黑”变“白”!
2007-05-28 10:49:22
无语...
害怕这样的社会事件,看多了只会造成我对社会的恐慌~~~!!!
被偷抢过几次,人都已经受惊了....
2007-05-27 21:14:51
我有50万,杀掉10个人,理由让律师帮我说去,法官我来搞掂。这世界真是有钱人杀没钱人,没钱人只能杀鸡了,哈哈哈哈
2007-05-25 23:49:20
我有50万,杀掉10个人,理由让律师帮我说去,法官我来搞掂。
2007-05-25 23:4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