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物
年轻的律师住在公寓,因公寓只有一个厨房,常要与楼内其他人员合用,所以他放在冰箱里的食物常常不翼而飞。
有一次,他订了一只烧鸡,这只烧鸡本应该下星期一才送来的,结果在星期五便送来了。他为防万一,放烧鸡进冰箱时附带了一张条子。
星期一打开冰箱时,烧鸡果然还在。那条子上写的是:“请勿触摸!谋杀案证物。”
上午小沈到所,与他重新签订(以前因刑事案,由他母亲在所里与长济签定了刑事辩护协议)《委托代理协议》,一揽子代理他的土地纠纷案(包括向土地管理、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辩护、联络媒体报道)。昨晚与央视刘先生电话联系,其正在外地为中纪委一案件出差,我坚持等他回京(他原意让别的记者与我和沈谈)后谈。后刘又电话说,为我对他的信任所打动,他表示可以在他明天到达杭州后与沈谈并就近到奉化拍摄、采访后准备报道。所以今天嘱咐沈一些注意事项后,同意了沈立即返回浙江的行动方案。
下午与舒梅律师在海淀法院谈话,主审石必胜了解与服务器诉前保全有关的情况。当事人(原告)孔总及技术总监到庭。此案技术含量较高,也算学习熟悉了一些知识。
六点以后在春天酒楼,刘蓓蕾夫妇举办酒席款待长济所十多名同仁,算是结婚喜庆。
最近更新时间:2007-10-05 23:01:48 浏览数(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