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佛市规定,如果有市民在某一路段买到假冒伪劣商品,首先要追究管辖该路段警察的责任,并按市民买假冒伪劣商品对该警察予以一倍罚款;同一市民如果在该路段上两次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则予以警察两倍的罚款,以此类推。如果累计达五次时,那警察的饭碗就很有可能被砸——不论他有什么样的主客观原因。但是,一位居住在丹佛市的美籍菲律宾裔小贩阿列西,总是驾着一辆小货车载着水果四处零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因此很难引起警察的注意。
这次,阿列西进了一批蛇果,到家时才发现,其中有几个被虫蛀过了,表皮上各有大小不等的洞,卖相很难看。怎么办?阿列西立刻上超市购买了几沓水果专用不干胶小标签,给每只蛇果都贴上了,特别是那些有虫洞的,更是遮得天衣无缝。果然,掩饰后的蛇果很快就卖出去了。
可巧的是,一位中年妇女全部“中彩”——几只蛀洞蛇果都被她买了。一气之下,她把这些蛇果拎到了警察署投诉。警察署即刻叫来管辖那一路段的警察诺汉夫和维依特,两位警察气喘吁吁地赶到警察署。在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后,两人只说了一句“我有责任,我愿意接受相关处分。”要知道他们当时在另一路段巡查,给阿列西钻了空子。
次日,两位警察找到阿列西,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将阿列西押至警察署,而是好言相劝下次别这样,然后将阿列西的身份证号码和营业执照编号抄下来,让他即时上银行交罚款。有人好奇,警察怎么这么好脾气。诺汉夫和维伊特说,由于自己没有把路段管辖好,才会出现这样的事,再说,小贩是纳税人,警察拿的是纳税人的钱,如果居高临下地训斥或硬性处置,很难预料会出现什么后果,如果他不服气再来个“顶风作案”,到头来倒霉的还不是自己?代人受过是活该,今后加强巡查管理才是上策。
在两位警察的“高风亮节”感化下,阿列西很羞愧。就这样,一场售劣事件委婉地解决了,当然也杜绝了阿列西“可能会做下一次”的可能。(转载 闻已/文)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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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正是咱们叫唤的执法为民、人性执法吗?别人不这么口号而已。
2008-10-28 11:54:50
世界纷纭,世界精彩!
2008-10-13 19:57:36
更人性化 以德服人~~~
2008-09-24 12:48:21
应该借鉴人家了。。。
2008-09-22 12:58:08
有素质!
2008-09-21 15:17:27
监管机制好啊,是我们所不能相比的……
2008-09-19 16:31:09
中国官员出国考查是去旅游的。
2008-09-14 16:45:32
執法人員能夠以理服人,是執法人員中之典範.
2008-09-12 17:04:59
中国的城管要学学丹佛市了。
2008-09-12 09:08:11
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2008-09-12 00:28:23